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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9:08:05

《乐至年鉴》(2010年卷)

发布时间:2017-01-06 14: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四篇  政法·军事

 

政法工作综述

 

【维护社会稳定】  2010年,政法系统各级组织、各级领导和各级干部(干警),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在组织领导、源头治理、排查调处、攻坚破难、预防处置等方面,全面开展稳定风险评估,维护群众权益,集中化解信访对象难题。全年评估重大建设项目和出台敏感政策15个,排查各种不稳定隐患109件,及时调处信访(上访)101件;收集各类涉稳情报信息300余条,重大信息预警率达100%,全年未发生一起有较大影响的涉稳事件,保持了政治大局持续稳定。开展群众信访工作。信访机关立案749件,结案率95.2%;深化“大接访、大下访、大回访”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各类问题,群众满意率达92%;开展“积案清仓”行动,集中力量攻坚破难,高效使用专项资金,使42件“无头案”、“骨头案”等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占总数的93.3%。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完成了“三零”、“三无”目标任务。乐至县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0年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平安创建】  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将调解组织延伸到民营企业等新领域;重点加强“判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等工作衔接机制建设,创造了“司法调解十法”、矛盾纠纷化解“两个三、一一五”等调解新方法。探索创新,推行“流动警务民警+农户+村委会+保险公司”的农村治安防控新举措。年底,全县58265户农户参加了“四方合作”工程。加强特殊人群、重点人员、虚拟社会、“两新社会组织”服务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完成“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34个。深化平安细胞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零案社区”、“零案景区”、“零案学校”。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排查整治,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驻乐武警和消防官兵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圆满完成执勤、处突、反恐、安保等中心任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县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37件,破案率达74%,命案侦破率100%,整体治安状况持续好转,群众治安满意率达93.6%。

 

【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机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大清积”、“大评查”和执法公开活动,逐级、逐项制定涉法信访听证、依法处理违法上访、执法司法公开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执行行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一年来,政法委组织抽查案件100件,评出精品、合格案件86件,发现并纠正瑕疵案件14件;清理涉法信访积案9件,办结9件,息访7件;中央交办涉法信访案件3件全部办结,息诉罢访率为100%。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考核”制度,起到了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作用。全面落实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三项制度”,广泛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三最”干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巡案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举办各类教育培训班25场次,培训干警1795人次;开展技能练兵、实战演练、比武竞赛90场次。坚持“对内树榜样、对外树形象“,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向社会宣传政治先进典型。抓网络舆情监测和网谰人才建设,把握政法舆论主动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重塑了政法队伍好形象。

 

【政法服务】  政法机关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着力定纷止争,化解纠纷,全力优化投资环境。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335件,调解撤诉1150件,调撤率达80.9%。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问题,共受理执行案件861件,执结率96%,兑现执行标的1436万元。政法机关围绕“产业支撑”和“基础设施建设产”,制定了《帮扶百家企业实施方案》等10余个文件,主动介入重大项目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实行全程预防、跟踪服务,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政法机关围绕“联系基础,改善民生”,积极开展“挂帮包”活动,落实帮扶措施56条、项目15个、资金63万余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电力设施犯罪,坚决控制了发案势头,破获“两抢一盗”案件371起,打掉“两抢一盗”团伙26个。

县政法委

 

公安工作

 

【机构概况】  2010年,县公安局内设纪委、政监室、监察室、督察队、指挥中心(办公室、计通队)、网管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室、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户政股、巡警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戒毒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21个机构,城东、城北、童家、高寺、大佛、良安、宝林、石佛、回澜、石湍、金顺、陈毅故、龙门、工业集中发展区14个基层公安派出所。年末有干部职工371人(不含消防大队、县消防队、武警中队),其中干部362人,工人10人,事业人员2人。362人中,除交警大队41人外,一线民警292人(其中派出所民警196人),占81%(其中派出所民警占54%)。

 

【国安保卫】  2010年,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和成都西博会安保为中心,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围绕影响县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公安国保专业化”建设,切实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全年开展不安定因素全面系统排查13次,针对可能影响稳定的重点方面、重点问题以及特殊群体等开展专项调查26次,并分别形成了书面调查报告。在企业军转干、“8023”涉军群体“维权”、教师绩效工资、新华集团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中,掌握了涉稳苗头、事件和重点人员活动情况,获取了大量深层次、内幕性的情报信息,共搜集各类情报信息450条。受理“法轮功”行政案件1件,立“法轮功”刑事案件1件,查缴各类非法反宣品500余份(册、盘),捣毁反宣传品存放窝点2个,抓获涉法人员2名,行政拘留1名,取保候审1名。特别是在侦办吴光万散发“法轮功”反宣传资料专案中,挖出了隐藏在青白江的上线和隐藏在雁江的下线,对及时打击“法轮功”地下组织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消除了隐患,防止了社会危害。拓展侦控范围和层面。针对群体不安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的不同情况,完善专案侦察体系布局,结合市局维稳“四专”(专案、专线、专项、专事)工作要求,在重大工程、征地拆迁、涉军群体、新华集团等群体方面完善了基础台帐,增强了重点人教转控制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情报、侦察、控制、处置工作四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强化重要阵地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减少社会影响和危害。全年列控重点人员25名,其中审定三级重点人员10名,四级重点人员15名,重要阵地35个,重点人员、重要阵地列控率均为100%。开展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员的月排查和日常排查工作。发现掌握不稳定因素102件,重点人员57人。成功调处闹事苗头45件、处置群体事件86次。情报信息工作预警率达到93%以上,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预警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了情报信息工作目标。国保基础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早、控制住。加强秘密力量建设,提升发现控制能力。以实施秘密力量建设五年规划为载体,围绕重点方面、重点领域、重点阵地等建秘密力量224名,其中物建特情10名、信息员100名、联络员100名、朋友14名,清洗撤销秘密力量154名,其中特情8名、信息员60名、联络员70员、朋友16名。形成了重点突出、覆盖较宽的秘密力量网络。加强出入境人员管理。全年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2005人次,其中出国904人次、前往港澳1051人次、前往台湾50人次、入境13人次。

 

【政工监督】  2010年,在民警中全面推行一事一奖、一案一奖、一策一奖制。年内,先后对资阳市第三届劳动模范雷和平,熊中伟等7名三等功荣立者、市局嘉奖者李强、刘俊、熊忠伟,办公室工作先进个人杨国友、2009年度 “优秀共青团员”胡再丽、“优秀共青团干部”颜杰,陈兵等6名办案能手,张再伦等12名“警务室之星”、康伦等4名全市警体运动会上优秀成绩取得者,李威等6名2010年技能练兵成果展示暨警体运动会优秀成绩取得者、吴光成等5名11篇优秀论文撰写者、唐嘉泽等7名宣传报道成绩显著者、袁渊等9名“轮值轮训、战训合一”优秀学员、邓志勇等61名优秀党员、邓崇辉等22名在城镇人口清查工作中表现突出者、魏平等11名其他工作表现突出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先进的牵头单位指挥中心、法制室、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及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0个(次)中层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认真落实民警应享受的工作待遇。主动争取县委及组织人事部门为3名民警落实了正科级干部待遇、为16名民警落实了主任科员待遇、为31名民警落实了科员待遇。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落实了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年体检和年休假制度,并对体检机制进行了改革,方便了民警体检,建立了民警健康档案。关心爱护民警。年内看望慰问伤病困难民警70余人次,为困难民警捐款2万余元。开展民警维权保护工作。对先后发生蟠龙警务室民警戴亮执行职务时被违法人员打伤和回澜派出所民警王晓露执行职务时被违法人员殴打两起侵权事件,局党委、纪监督和治安部门及时查处,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对在工作中受到责难、侮辱和被举报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确系诬告的民警,进行了慰问和鼓励。

 

【警务指挥】  2010年,指挥中心共接处警55592起,有效报警12326起。编撰公安治安要情234条、工作简报941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6条、资阳电视台“资阳警方”采用33条、四川法制报采用14条、资阳日报采用11条、资阳日报“警苑专刊”采用38条、乐至电视台采用42条。其中,游敦礼副县长撰写的特稿《主动警务调解矛盾纠纷说事说出警民和谐》被人民日报社出版的《时政专刊》全文刊载,通讯《解读乐至公安3+N民生警务模式》被誉为“中华第一刊”的《半月谈》刊载,实现了乐至公安宣传工作国家级重点刊物零的突破。

 

【警务督察】  2010,实施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警察现场执法、值勤情况进行督察,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开展了以“怎样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严管善教、从严治警理念。在制定“七严七禁”的基础上,重温《人民警察法》、《枪支管理法》、“五条禁令”、《内务条例》、《车辆管理制度》等钢纪铁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监督制约制度等10多项制度,杜绝了内部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警务保障】  做好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和装备建设规划;做好重大会议、重大案件和暴力性案件侦破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加强被装发放,财务、基建、房产、装备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管理民警、职工、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公安保障经费,建立保障经费增长机制。利用国债资金730万元,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的城东、工业园区、童家等9个新建派出所和回澜派出所改建工程已全部完工;县看守所迁建工程顺利推进。

 

【法制建设】  2010年,先后十余次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题学习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的决定》,研究和贯彻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执法工作的各项措施,明确目标和任务,检查督促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了《乐至县公安局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2009—2012年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对全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对执法规范化任务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各警种、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了任务完成期限,确保推进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制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实施方案》,在公安系统层层签订了执法承诺书365份。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游敦礼为组长,其余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规范化领导小组,下设执法规范化工作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工作保障。全年召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3次。加大法制部门力量,落实办案资金投入。法制部门由3人增添为4人。本年投资100余万元,为一线实战办案单位和法制部门统一购置网上办案电脑72台,扫描仪12台,彩打10台,对讲机20部,警用车辆20辆,执法记录仪2套,审讯桌椅30套等设备。

 

【治安管理】  2010年,全面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行政管理。全年受理治安案件561件,查处545件,查处率为97%,治安处罚665人。开展全县行业场所专项清查整治,强化行政管理。共检查涉爆单位74家次,重点单位364家次,旅店业378家次,文化娱乐场所193家次,废品收购业471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5处。通过旅店业信息系统抓获网上逃犯5人。督促文化娱乐场所、旅店业、涉爆业、废品收购业等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对涉及世博、亚运等重大活动共审查背景人员108人,通过107人。抓获网上逃犯5名,吸毒人员3名,查缴冰毒0.6克、麻古2粒及吸管、锡箔纸等吸毒工具。

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社会治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企事业单位财务室保险柜治安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假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三电”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共收缴枪支242支,军用子弹352发,民用子弹262发,管制刀具385把,收缴啤酒机、赌博机1135台,查获并处罚涉嫌赌博人员78人。被市综治委挂牌整治的“城区及部分乡镇利用游戏机赌博、汽车六十队及客运站扒窃、东山镇盗窃”已通过市综治委检查验收,并成功摘牌。全年未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件。

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整治。与教育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提出了2010年“警校共育”工作意见,加警校共育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市安局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十条措施》,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了自卫防护器材。全县共排查出各类涉校矛盾纠纷41起,调处30起,安全隐患223起,整改198起,发现可能对学生构成威胁的精神病人6名,已全部做好稳控工作,并建立全了校园各项基础台帐。对全县132所中小学全部配备了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交通安全教育、人身安全防范等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增强师生法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加大校园周边警力部署,加强巡逻力度,预防和及时处置抢劫、伤害、滋扰案事件发生。5月份以后,全县发生的两起涉校刑事案件,均已破获,并成功控制了一起涉校群体性事件。开展各项治安防控宣传。年内编写、印制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通过派出所、警务室设置宣传点,发放于群众手中,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开展城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制定了城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十二五工作规划,并根据城区的地域特点、警力状况,制定网格化巡逻指导意见。推行城区派出所改革,运行“三队一室”警务模式,成立城东、城北两个巡逻中队,将保安公司原有20余名巡逻民警划归城区派出所,由派出所统一安排巡逻,形成了由城区巡逻中队加社区民警带领的“4050”人员和岗亭协警,以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城区网格化巡逻模式,与城区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警护联网报警系统有机结合,形成了城区全天候、全覆盖的立体化防控网络。依托保安公司、天网警护工程及行政管理手段,大力推进技防设施。对一些重点单位,重要部位,街面商家、店铺等结合人防、物防、推进技术防范工作,落实技术防范措施,新增街面商家店铺天网警护40余家。抓农村四方合作工作机制建设。在农村地区实行“流动警务民警+农户+保险公司+村委会”的四方合作,最大限度地加强农村自防能力,减少群众损失和保护巡防队员。

 

【户政管理】  加强网上巡控、舆情控制、有害信息删除。2010年先后召开两次网吧业主会议,组织业主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网吧第二代身份证实名识别登记管理系统建设和年审工作。配合河北承德警方,将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李刚(男29岁内江市东兴区人)成功抓获。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实有人口专项清理等户籍业务工作。共清查城镇实际居住人口156805人,其中户籍人口142030人,暂住人口12257人,未落实常住人口221人,人户分离人员3074人,监狱82人,部队27人;外出人员165618人;出租房屋16802间。此项工作被评为全市第一名。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暨流动人口管理乐至试点工作,共采集录入户籍人口信息3852人。通过试点,全面清理掌握试点地区内常住户口、暂住人口和流出人口的基本情况及数据资料,发现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邓凯研发的人口管理录入软件系统在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乐至试点工作中取得成功后,被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

 

【刑案侦破】  2010年,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42件,破获456件,破案率71%,其中破获命案现行案7件,强奸案件5件,抢劫案件18件,抢夺案件9件,盗窃案件344件,另破获年前积案297件,共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217人,刑事拘留170人,逮捕118人,起诉164人(含直诉48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6个84人,抓获各类逃犯95名,其中省厅督捕逃犯2名。

打黑除恶。多次召开民警大会,强调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民警思想,解决“无黑可打、无恶可打”的错误认识。并要求相关部门、各派出所按照“摸排十法”,深入开展摸排工作,重点摸排与黑恶相关的人员、场所(行业)、案件(事件)三个方面,做到对黑恶势力的组织情况、成员情况、犯罪事实“三个清楚”。全年摸排出涉恶线索3条,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

命案侦破。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安机关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开展现行命案侦破工作。本年,全县共发命案7起,破7起,破案率100%。先后侦破了“1.2吴名四杀人案”、“6.29袁江军杀人案”、“7.14肖一祥杀人案”、“7.30李忠欧杀人案”、“8.17毛军华杀人案”、“9.11蒙小芳杀人案”等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行杀人案件。“10.16全祖英被杀案”发生后,专案民警赶赴广东东莞、深圳等地进行深入调查,在明确犯罪嫌疑人颜志强身份后,立即对其进行网上通缉和组织专门力量追逃,并于12月20日在成都将其抓获。

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针对不同区域突击犯活动频发的特点,重点打击盗窃、抢劫等犯罪。全年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371起,打掉“两抢一盗”团伙26个。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电力设施犯罪。1月份,城东派出所抓获何泼等8人,破获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1月4日期间在天池镇厂区路、乐至中学校门、池南路网吧、灯光球场外、广场艾艾网吧等处抢劫十余起。涉案金额1000余元;回澜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文祥福,破获该文自2010年1月以来在乐至县城、回澜、石湍等地先后采用翻墙撬门等手段入室盗窃3次,涉案金额2400余元;城东派出所抓获许杰等人,破获天池镇中行路、五一苑、西街、实验中学附近、瑞雪网吧抢劫学生案,涉案金额1000余元。2月,城东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江军(男,31岁,孔雀乡南关金地村1组),其供述了先后四次在水观音、回澜等处盗窃20对和50对型号电缆线约1000余米,价植5000余元的犯罪事实。打击两抢犯罪和入室盗窃犯罪。3月,刑警大队抓获犯罪嫌疑人朱建平、许远春,破获城区飞车抢夺案3件。7月,城北派出所抓获上网逃犯宋道平,该宋自2009年12月至2010年4月伙同郑伯安先后在天池、石佛等地盗窃摩托车3辆,价值7000余元。8月,城北派出所抓获贺兴、李佳林抢劫团伙,成功破获涉案价值高达3万余元的城区系列抢劫抢夺案件。10月,城北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德军,破获摩托车被盗案件3起。

2010年共发现、提取痕迹物证236件,其中提取现场指纹62枚,收集十指指纹、DNA血样1194份,法医尸体检验68具,活体检验36人次,出具各类鉴定书40份,检验分析意见12份。全年,未发生一起因现场勘查失误,造成证据消失不能起诉的案件。建立健全追逃长效机制。年内共抓获在逃人员95名,其中省督逃犯2人。

打击经济犯罪。开展了《09反假币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破获2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收缴假币7860元,假餐饮定额发票10089份。全年受理经济案件21起,立案5起,破案2起。

 

【交通管理】  2010年,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管理,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牌证发放与管理,驾驶员培训、考试及证件的核发与管理。做好重要领导、外宾和重大活动的交通警卫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治安巡逻,处置“110”报警,救援危难群众;参与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参与全县道路建设及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推行、巩固和深化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分解落实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签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四级”责任书,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防各类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年办理机动车驾驶证8755人,换发驾驶证3869人,提交体检证明材料3923人,摩托车新入户5105驾次,摩托车年度检验4867台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805人次,办理车辆管理服务6800余人次,交通事故接、出、处警1580人次(其中:现场调解和简易程序处理1350起),立案受理18起,无一起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收到群众锦旗、感谢信4面(件)。全县共接、处警1499起,简易程序处理499起,一般交通事故20起,死亡20人,受伤28人。高标准完成上级领导和部门到乐至检查、指导、视察和督导乐至的各项工作,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28次。县境内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公路刑事治安案件。被省人民政府安监局确定的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的“帽子”于2010年2月“摘帽”。

 

【消防工作】  2010年,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消防法》,按照确保“两个稳定”和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整治“四违”和“三违三重”排查保安全、执勤备战秩序和条令学习专项行动。全年检查单位(场所)160家,填发《监督检查记录表》160份,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责令限期改正11份,责令立即改正12份),《复查意见书》11份,《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14份。查处消防违章19起,处罚款33500元。办理火灾案件1起,罚款500元。受理建筑工程防火审核(含装饰、装修)13个,验收4个,消防设计备案77个,抽查38个,竣工验收备案32个,抽查16个。

 

【禁毒工作】  2010年,以“无毒害县”创建为契机,始终坚持“四禁并举,预防为主,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加强领导、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开展了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城区突出犯罪、娱乐服务场所集中清理整治行动。10月,省级“无毒害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全年查破毒品犯罪案件19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9名,其中逮捕17人、起诉15人、取保候审2人;查处毒品违法案件39件,抓获毒品违法人员100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8名、社区戒毒21名、社区康复33人、行政处罚100名,缴获冰毒45克、K粉170克 、海洛因15克、其他毒品230克。对吸、贩毒案件线索梳理,坚持破大案与打零包并举,先后破获了“2009.12.30”杨林贩卖毒品案,当场查获冰毒12.73克;“2010.03.24”李平制造毒品案,当场查获各类毒品230克。针对毒品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多警种重点区域整治、新型毒品犯罪集中打击、娱乐场所涉毒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涉毒区域、涉毒群体、涉毒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

 

【三所监管】  2010年,开展打击“牵头狱霸”专项行动,狠抓狱侦工作,严格值班制度,主协管制度及监舍巡视制度等,落实值班民警执勤规定和管理工作规定,每月定期召开两次狱情分析和安全检查。全年采集违法犯罪人员信息148条,信息采集率、上报率、合格率达97%。共挖出狱侦线索197条,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2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落实“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整治非正常死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措施,从监所基础设施建设、监管民警队伍管理、民警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制度落实等排查监所安全隐患。6月18日凌晨,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羁押于县看守所的张长林(男,47岁,乐至县天池镇人)心脏病旧疾突发,监控民警发现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随即火速将张长林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成功避免了一起拘留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对武警中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把军事训练作为突破口,以执勤处突发恐为目标,扎实抓好训练,认真开展擒敌术、战术、勤务、射击、体能等课目训练,全面提高军事训练质量,圆满完成了节假日城市武装巡逻、重大活动现场保卫等临时勤务。

 

【公安队伍建设】  抓公安“三项建设”和政法“三项重点”,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构建帅乡和谐警民关系。围绕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以民情、民安、民信“三民工程”建设为核心,以社区和农村流动警务为平台,全力构建帅乡和谐警民关系。打造“民安”工程,提高群众安全感。在始终坚持大要案件侦破的同时,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小案入手,制定和完善小案侦破奖励机制,以破小案保大民生、构建大和谐。狠抓抓城乡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纸质材料等宣传方式,揭露违法犯罪的常见手段和伎俩,增强广大群众的自防意识。打造“民情”工程,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执行农村流动警务“周二走访”、“逢四(事)说事”、“月恳谈”三个制度,抓工作方式创新,不断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推行网上业务办理。打造“民信”工程,树立人民警察新形象。抓警营内部和谐,把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队伍和谐”。加强队伍管理培训。注重强制约束,激发内驱,重视奖励激励,实现民警从被动作为向主动有为转变。加强警民互动,展示警方亲民为民、爱民暖民形象,拓展群众对警察的认同面,强化涉警舆情危机应急处置、网上舆情引导和媒体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交流,及时消除涉警负面影响。

打造“1211系统工程”,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以狠抓个人和个案两个源头为突破口,全面深化执法主体建设。从个人入手,在“育警、管警、识警、用警”四个环节上,围绕“管理和谐、人际和谐、心理和谐”的目标下功夫。加强与民警的沟通协调,切实转变民警执法理念,全面提升了民警,尤其是一线民警刑事执法、行政调解、群众工作等各个方面的工作能力。从个案入手,深化个案评判制度建设,拓宽对案事件进行评判的深度和广度,发现和纠正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抓系列机制和制度建设,全面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新台阶。从廉洁入手,坚持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警示教育,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领域,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解决公正执法的问题。从信息入手,进一步完善了网上执法办案。借助已建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将禁毒、交警、国保、经侦等警种纳入网上办案,完善了全县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执法岗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依据和执法权限,围绕受理立案、再场处置、调查取证、处罚量裁、服务管理等内容健全完善各警种、各执法岗位执法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了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有严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实体和程序规定,保证了执法动作规范、执法用语得体、执法标准统一。

加强软硬件信息化建设。以“大指挥”、“大情报”体系建设为契机,适时成立了情报信息大队,配备了专门人员、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从信息采集、录入、维护、使用、管理等环节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了《乐至县公安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乐至县公安局信息采集录入实施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将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民警中牢固树立信息导侦的理念,凸显信息化建设服务实战功效。全年采集录入基层综合信息18235条,情报信息180条,案事件1475件。强化了网上比对、网上缉控、网上追逃工作。通过旅店业信息系统先后抓获了7名网上逃犯。运用信息对比、串并案等信息化工作手段,破获了2月17日天池镇通达路、3月5日天池镇东街、3月11日天池镇池南街发生的飞车抢夺案3起。加强基础硬件建设。投入24.7万元,对视频会议室进行了整改扩建,完善了音像设备,扩建了七楼大会议室与附二楼主会议室的会场,并且按照全局民警实际人数足额配发了电脑、数字证书。配备无线通信指挥车、建成了350兆无线通信系统、行政效能监控系统。投入资金进行城市监控二期建设,把城区各校区、天童经济带纳入监控范围。五是狠抓系统软件开发。落实“创新奖”制度,鼓励各单位和民警开创信息化建设新局面。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邓凯研发的“二代证”分发软件系统在全市得到推广应用,研发的人口管理录入软件系统在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乐至试点工作中取得成功后,被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走出了具有乐至特色的信息化建设新路子。

化解社会矛盾。牢因树立“保稳定、保民生、化矛盾、促和谐”的指导思想,采取多条举措,建立了“115”调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共排查较大以上矛盾纠纷306件,其中疑难纠纷9件,调处成功率达98.6%。坚守社区、流动警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发挥治安民警特别是派出所社区民警触角广、接触面大的优势,组织广大民警深入社区、村庄、企业、单位、学校、家庭,全面了解掌握社会动态,着力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零距离化解矛盾,近距离服务群众”。注重在治安案件办理中运用调解手段定止争、案结事了。结合工作实际,把接访、走访与下访、回访等各形式有机结合,做好信访积案的消化处理、矛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实施考核评比。制定出台了《社区、农村流动警务室民警考核奖励办法》,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抽查考核通报,落实奖惩措施。全年累计走访各类群众11564人(次),走访民警家属63户,走访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195家,组织开展各类主题爱民实践活动30次,受理群众的意见诉求206条,排摸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143条,帮助解决属公安职能范围内事项13件。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三项重点”、平安建设,建立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和警务运行机制。大力创新和加强以实有人口管理为重点的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严密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大力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网上作战”经验,构建打击犯罪新机制;加强与派出所在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协作,探索建立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法衔接协作机制;推进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严格证件签发,严防违法违规办证;加强制证中心、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着力提高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能力;推动交通管理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8月,组织召开了深化主动警务推进社会。9月,将《乐至县公安局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发言汇编》一书,分发到了各单位。

开展“三大主题”、共产党员“争先创优”活动。集中100天时间,以破案攻坚、防控深化、安全隐患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维稳排查整治、禁毒缉毒等“六大攻坚战役”为重点,全面开展“百日大会战”。创特色、抓亮点、树品牌,铸人民满意帅乡铁军为抓手,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了公安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继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打造学习型班子。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廉洁型班子。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赢得民警的信任和拥护。按照“四化”和“四好”标准狠抓中层班子建设。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了干部培养锻炼、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选拔的公信度。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围绕“三学四改促三项建设,科学发展在帅乡公安”主题开展大讨论,查找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发展理念和精神状态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主要问题,进一步破除思想障碍。抓重大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发扬“卧薪尝胆、艰苦奋斗”精神,争当“党性最强、工作最好、作风最正”党员干部主题实践活动。抓民警业务能力培训。按照公安部《2009—2010年全国公安民警大轮训规划》和“三项建设”专题培训要求,以领导干部、一线民警、新警、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所队长为重点全面开展全警大培训工作。对2批40名新招录的民警和34名按期晋升警衔民警全部送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对新警还采取了“一帮一”、“结对子”、“找搭档”等帮扶培养措施,促进了新警顺利成长。制定出台了《乐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2010年“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基层和一线民警,不能晋职晋衔和评优评先。优化机构设置,警力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主动适应并高效服务于乐至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于4月成立了陈毅故、龙门、金顺三个派出所,配强了基层班子,为红色旅游、宗教文化旅游和偏远重点集镇的经济发展服务。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公安“大宣传”格局。通过权威渠道和途径发布公安重大信息动态。一年来,共编撰公安治安要情234条、工作简报941条,被国家级媒体采用6条、资阳电视台“资阳警方”采用33条、四川法制报采用14条、资阳日报采用11条、资阳日报“警苑专刊”采用38条、乐至电视台采用42条。

县公安局

 

检察工作

 

【概况】  2010年,县人民检察院政法编制85名,机关事业编制3名。在职检察干警77人,工人3人。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监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队等13个机构。

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发扬“八字”精神,争当“三最”党员干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教育培训、技能练兵、作风建设”三项制度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获得各级集体表彰34次,个人表彰29人次。其中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08-2010年度涉检案件“零上访”竞赛活动优胜单位、《检察日报》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档案工作保持省一级标准;在资阳市基层检察院综合目标考核中获一等奖,反贪、渎侦、监察、法警、预防、民行、监所、行装、信息工作进入资阳市基层检察院目标考核先进行列;《乐至县农机系统职务犯罪窝案分析》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十佳案例分析”;公诉科、监察科被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打击刑事犯罪】  2010年,受理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件167人,批准逮捕92件122人,不批准逮捕33件45人,无错捕、漏捕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0件233人,提起公诉141件196人。突出打击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24件39人,提起公诉16件22人;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批准逮捕52件68人,提起公诉61件79人。坚持经常性打击和专项集中打击相结合,打击破坏“三电”和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1件15人,提起公诉11件21人。

 

【查办职务犯罪】  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推行侦查一体化,整合办案资源,整体推进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本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其中受贿案13件14 人、行贿案8件9人、介绍贿赂案2件2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查办科级干部职务犯罪4人。突出办案重点,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在社保系统查办受贿、行贿案10件10人;在医疗系统查办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案8件10人;在农机系统查办受贿、行贿、滥用职权案7件7人,收到良好办案效果。

 

【落实轻缓刑事政策】  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15人。对有明显悔罪表现、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刑事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4人。引导促成刑事和解11件。开展检察说理73件次。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68条,其中对提起公诉的26名未成年被告人提出了从轻或者减轻的量刑建议。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最大限度地修复了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涉检信访处理】  集中开展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8年的涉检信访积案。集中开展涉检矛盾纠纷巡访和接访活动,巡访和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5人次,检察长参加县级领导“大接访”8次。涉检信访息诉率100%。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配合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2起犯罪引起的矛盾纠纷。开展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活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涉检案件“零上访”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执法衔接机制】  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综合效能,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与县国土资源局会签了《关于强化民事行政检察与国土资源管理相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办案机制,以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督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运用法律手段为国家追收土地出让金9541万元。这一创新性做法得到资阳市委市政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检察监督机制】  适应社区矫正新特点,加强与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整合资源,建立社区矫正监督体系。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监督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履职到位,有效防止脱管、漏管。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交接、矫正、矫正期满各环节的检察监督,督促、协助医疗、教育、就业等部门落实安置措施,使其融入社会,全县纳入社区矫正的155名矫正对象无一再犯罪。

 

【司法衔接机制】  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水平提高。与工商、质监、国税等17个行政执法部门完善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案件受理、管辖、移送的程序和责任。定期与行政执法部门保持联系,随时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的案件,督促移送3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问题的发生。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研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相关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水平。

 

【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载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针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薄弱环节,深入天池、宝林、石佛等七个乡镇,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针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深入城镇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大力开展专项预防;针对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促进发案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其中,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农机系统加强管理、妥善解决了1200余辆农用车上户遗留问题。

 

【诉讼监督】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2010年,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3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书2份,均被采纳。追捕漏犯9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2条。介入重特大和疑难案件侦查活动15件次,引导侦查3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准确把握抗诉条件,突出抗诉重点,明确抗诉范围,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研究分析和审查监督,提出抗诉2件。提出量刑建议147条,采纳135条,采纳率91.8%。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件16件,提请抗诉市院采纳9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案件4件。法院再审9件、改判或调解改变8件,改变率88.9%。办理督促、支持起诉案件19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民事和解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检察监督,健全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保持和巩固“零”超期,监管场所连续10年无超期羁押,连续14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查办职务犯罪1件1人。成功实现派驻检察室与县看守所监控、警务信息平台联网。

 

【检察队伍建设】  以思想建设为根本。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创先争优”和发扬“八字”精神,争当“三最”干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着力转变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以素质建设为核心。坚持把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的重要途径,综合运用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岗位培训、技能练兵“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干警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技能。1名干警取得硕士学位。司法考试连续六年通过率达到100%。组织干警参加培训43人次。创新基层检察院培训模式,开展互动式全员在岗集中培训6次。在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十佳案例分析”评选和司法警察技能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彰。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干警培训、考核、选拔和任用工作,确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正确用人导向。建立《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推荐晋升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机制。选拔确定中层后备干部4名,推荐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4名。以文化建设为依托。以“传承革命传统,弘扬元帅精神”为主题,倡导“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崇尚和谐、终身学习求实创新”的检察文化理念,在全院营造出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确立了勇于拼搏、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价值取向,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检务保障】  “两房”建设顺利竣工。按照“服务到位、保障有力、管理严格”的要求,积极做好检务保障工作。全年预算公用经费452万元、中央政法补助专款158万元全部足额到位,确保了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高起点、高标准、智能化、网络化、功能齐全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工程于2010年9月顺利竣工,为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办公、办案环境。深化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系统调试成功并投入使用,在互联网建立了主页。加强网上办公、办案应用,网上公文流转每月达到120次,网上办案率达到90%。讯问犯罪嫌疑人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初步实现干警每人一台电脑的目标,有力推进了办公、办案信息的流程化、信息化、无纸化、现代化建设进程。

(县检察院)

 

审判工作

 

【概况】  2010年,县人民法院共有在职干警92名,其中法官60名。一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省高院“六大体系”建设,审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99年(含旧存),审(执)结2383件,全力维护了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本年,县法院分别被市委和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刑事审判】  2010年,县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8件,审结113件,审限内审结率100%;判处罪犯18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判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人,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案件审理中,经终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所犯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过失犯、未遂犯、从犯、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以及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本着教育、改造和挽救大多数犯罪分子的目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和毒品等15种常见罪名的量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确定基准刑和宣告刑,增加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民事判审】  2010年,共受理民事案件1388件,其中婚姻家庭案件1172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22件,其他权属、侵权类案件94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涉案标的额1100余万元。在民商事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各办案庭与辖区内基层组织建立联系,形成了覆盖全县的司法调解网络,进一步推动了邀请调解、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解撤诉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调解贯穿于诉讼中的各个环节,重特大案件由庭长、分管院长、院长亲自调解,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全年民事案件调解撤诉1009件,调解撤诉率80.9%。强化审判管理,对财产保全、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当事人授权委托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严格审查、签发裁判文书,提高了案件质量。慎重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及时督促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提高生效裁判文书的兑现率,切实保护交通事故受害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婚姻家庭案件,注重疏导、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慎重审理县城周边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加强法律宣传,加强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大调解”体系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稳定,无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商事审判】  2010年,依法审判涉及买卖、租赁、借贷、建设工程、劳动等合同纠纷案件355件,诉讼标的2230万元。审理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努力的目标,提高裁判公信力,增强群众和社会认同感,力求达到平衡各方利益冲突、社会各方面满意的司法目的,穷尽调解措施,倾力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如宋俊寒等30名农民工诉乐至县隆泰丝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兑现了全部经济补偿款26万余元。案件调撤率达74.3%,审判质量、效率和社会法律效果明显提升。

 

【行政审判】  2010年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分别为房屋行政登记、土地管理行政决定、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各1件,审结3件,向被告发出司法建议1件。注重加强诉前协调工作,在依法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尽力化解和减少行政争议,全年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件,依法裁定准予执行5件。

 

【信访工作】  2010年,县法院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建设,配备专职信访员1名,兼职信访中4名,全年处理来信142件,接待来访群众817批846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次,共排查出涉诉信访案件5件(含旧存4件),结案化解5件。来信来访告知率100%,回复率100%,没有因工作失职或信访处置不当造成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引发不稳定因素。同时,依托大调解机制认真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全年共办理立案调解案件369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工作】  2010年,受理执行案件860件,执结846件,执结率达98%,执行兑现标的金额1421万余元。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运用执行“六步工作法”,因案制宜采取错时执行、执行听证、和解执行、终结执行、执行110等措施,使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以执结,巩固了“清积”成果,缓解了“执行难”问题。加强了涉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成功办结了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件涉执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完善了《执行案件办案规范》、《执行案件听证规定》等制度,强化执行流程管理,确保执行工作进一步规范。

 

【审判监督】  2010年,新收再审案件3件,旧存2件,审结2件,均调解结案。对每件再审案件做到坚持原则、依法纠错,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共评查种类案件2506件,制发通报4期,通报存在质量瑕疵案件15件。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明显降低。各类上诉案件67件(含旧存1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7件,占一审案件的4.05%。

 

【审判队伍及设施建设】  2010年,县法院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干警业务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周一例会”、“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等制度;认真落实上级法院业务培训要求,共选送33名干警参与省、市各类培训;开展庭审观摩4次,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技能;通过开展技能练兵、争当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调解能手等活动,强化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服务、创新、争先”的能力和水平,共涌现出优秀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6名,评选出办案能手5名、优秀书记员6名。加强司法保障能力建设。本年,争取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新建的良安、回澜、大佛、石佛、石湍、童家、宝林等七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面投入使用,南塔法庭主体工程竣工,完成了县法院局域网和三、四级审判业务专网方案设计和立项工作。

县法院

 

司法行政

 

【概况】  2010年,县司法局内设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政办室、政务服务股、法律事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配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政办室主任1名。全局司法干警32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人员3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司法助理员3名,充实到高寺、石湍、孔雀司法所。在25个乡(镇)全部建立司法所,实现了乡乡建所目标。配有司法助理员34人,其中31人属于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人属于乡(镇)兼职人员。县司法局下设公证处,有专职公证员2名,辅助公证员3名;设法律援助中心一处,配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名。县司法局在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和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履行制定法律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多项重要工作任务,对乐至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五五普法】  2010年县“五五”普法收关之年。县法建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充实和调整成员,研究制定《2010年全县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安排部署“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基本形成人大监督,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开展“牵手农民工—法律春天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年初部署了为期三个月的“牵手困难农民工—法律春天在行动”专题法制宣传咨询援助服务活动,加大对困难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为困难农民工排忧解难。宣传活动共有45家单位参加,设宣传服务咨询台46个,在全县各地悬挂标语146余幅,宣传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30余部;散发各类普法、维稳、防邪等宣传资料近2万份,法制宣传画报3000张,法律书籍和普法手册900余本,接受现场法律咨询近200人。在全县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向市上申报了66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全部获得市级表彰。开展征文和法律知识比赛活动,县法建办向市法建办推荐征文11篇。9—11月,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参加“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网络征文比赛、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和第八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

开展骨干培训。由法建办组织全县22个乡镇和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制培训。主要培训“五五”普法迎检验收、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有关业务,学习《侵权责任法》、《食品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五五”普法经验交流。聘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 驻川办公室副主任王益到县开设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全县112所中小学校长200余人参加培训。将五年来开展的普法工作拍摄成专题片《普法行动在乐至》,并制作“五五”普法成果展板12块。利用“12.4”、综治宣传月等重大宣传月先后开展8次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检查的方式,总结全县各级各部门在“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果,编写“五五”普法成果专刊7期,上报市并在全县范围内学习宣传。由县委、县政府对2009年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突出的20个单位和60名个人给予了表彰。乐至县司法局被省法建办评为2009年度普法先进集体,高寺镇党委书记姚明被省法建办评为2009年度普法先进个人。

开展“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召开县法建领导小组会议及动员大会,学习省、市“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精神,研究部署“五五”普法迎检验收工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县法建办先后到20余个试点单位进行重点指导,在领导干部学法、营造法制氛围、特色亮点工作的打造和软件资料的收集归档方面进行详细指导。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于420430,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并检查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

开展交叉检查。5月14日,乐至县接受了雁江区 “五五”普法交叉检查组的检查,“五五”普法工作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5月,乐至县到简阳市检查“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同时学习了简阳市的“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经验。7月,乐至县接受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查看了高寺镇、计生局、检察院、实验中学等单位,观看了乐至普法专题片和普法成果展。在省检查前,上报了受检单位和全县的“五五”普法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保证了全市的“五五”普法工作圆满通过省的检查。

 

【律师事务】  2010年,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大力拓展业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主要加强律师工作管理,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为规范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提高动态管理职能,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与监督,促进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向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印发了《2010年度乐至县法律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并在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检查考核。开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年度检查,对上述机构和人员的年检注册进行了初审,督促全县所有法律服务人员购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13名律师均通过了年检注册。建立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全县2个律师事务所和13名律师全部建立诚信档案,作为法律服务人员年检注册和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做好法律服务统计,及时向县商务局和市司法局报送了律师工作月报表或者半年报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教育管理。先后召开4次大会,多次召开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实行所务公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根据省市关于全市法律服务队伍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学习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在代理重庆一起涉黑案件,以李庄案件为反面教材,使广大律师认识李庄案件的严重危害,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坚持“三个拥护”,切实做到“三个执业”,做到“三个维护”。全年有2名律师发展为预备党员。

建立完善法律服务机制。认真解决少数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从事诉讼业务有关执业规范,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权利保障。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堵塞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管理、业务质量、收案收费、违纪案件查处等环节存在的漏洞。律师事务所在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2个所的7名律师无一投诉案件。

开展律师服务业务。全县共有执业律师13名(其中今年新申请执业律师6名)、实习律师3名、律师助理1名,义务法律咨询人数280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7件,刑事案件98件,担任法律顾问32家,实现业务收入70万余元,全年纳税3.83万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近1500万元。全县所有律师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公证事务】  2010年,公证业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发挥公证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职能作用,为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积极贯彻《公证法》,努力提高公证队伍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围绕全县产业发展、高速公路、天童大道、县城二环路征地拆迁等开展公证,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较好作用。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组织公证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2名公证人员参加全国公证协会培训,1名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壮大了县公证员队伍。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918件,其中,经济类276件,民事类1549(含房屋拆迁公证973,涉外公证62件,涉港、澳、台公证31件。

 

【法律援助】  2010年,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群众法律援助事项2376项,其中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0件(内含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82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956项,挽回经济损失650余万元,开展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预防和阻止群体上访案件33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全县 25个乡镇及6个成员单位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强化阵地、制度、人员、档案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了602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确保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畅通,延伸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基层群众。利用新闻媒体、会议培训、送法下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和编印、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牵手返乡农民工,法律春天在行动”、纪念妇女运动100周年、“三八”妇女维权周、“六一”儿童节、“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基层司法建设】  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将全县统一考录的3名司法助理员全部充实到乡镇司法所,选派了2名机关工作人员充实到司法所。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制定《2010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10年司法所目标考核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业务工作、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作出规定。对全县25个司法所办公设施全部进行更换,室内全部进行装修,并为10个司法所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司法调解】2010年,按照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要求,在全县辖区内25个乡镇和608个村、16个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3462人,从镇(乡)到社区(村),从企(事)业到学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组织组建率达100%。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立,全县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18个。加强行业、区域、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相继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县检察院成立了乐至县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协作,建立联系和互动机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民事庭审案件,并参加庭审前辅助工作或担任人民陪审员。建立人民调解联系会议制度。年初,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人民法官、司法助理员联系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加强人民调解的工作指导。各乡镇法庭法官、司法助理员通过各种形式对本辖区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两次培训,乡镇司法所与人民法庭建立协调机制,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全县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61件,化解524件。抓好“三案”专项活动。在全县开展 “化积案”、“消老案”、“攻难案”活动,共梳理“三案”20件:其中涉命案件14件15人,涉残案件4件3人,积压1-3年的 3件,积压3年以上4 件,调处成功5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81件,成功调处1618件,成功率为96%,成功履行1547件,履行率95%。其中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1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 6 件 91 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14人。

预防重新犯罪,加强安置帮教。对回归社会刑释人员抓好回归“衔接”环节。减少脱管和漏管现象,县司法局与公安局共同加强对各司法所、派出所衔接,掌握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多元化“安置”,安置率达80%以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城、镇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介绍工作;县民政部门对全县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对符合农村救助的刑释解教人员由乡、镇民政办发给300-600元临时救助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刑释解教人员按国家相关政策对他们进行从业扶持和规费减免。强化社会化“帮教”。各安置帮教成员单位,采取 “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并将帮教工作与“平安创建”等工作结合,提高了帮教工作社会化程度。全年帮教率达90%。注重帮教工作向“墙内”延伸。全县排查出服刑在教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的76人,利用暑假组织开展“阳光夏令营”活动;全年接收全省各监狱发来的服刑人员年度改造情况告知书600余份,全部发放到服刑人员亲属手中,为服刑人员在监狱安心服刑,创造了良好改造环境。

严把各个环节,创新运行机制。在接收环节上,以平安过渡为衔接点,坚持统一接收、统一管理。在教育环节上,以法、理、情教育为切入点,注重内心劝导和行为引导。在管理环节上,坚持以人性化管理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管理,严防脱管漏管。 

完善工作格局,加强规范化建设。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启动经费。从提高矫正人员素质入手,集中对司法助理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县已有9名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全县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41人。其中缓刑36人,假释5人,全部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年内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6人,解教后全部进行了安置和帮教。

(县司法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责任制】  2010年,县各级党委、政府把综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逐级签定综治和平安创建责任书,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综治委、综治五部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委会、五部委联席会,掌握创建进度,挖掘创建典型,研究部署工作。建立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综治委(办)组织协调,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齐抓共建工作机制。33个县级综治成员单位搞好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分别对25个乡镇实行定点联系,开展“一帮一”共建活动,从财力、人力、物力上给予联系乡镇支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晋职晋级征求综治机构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严格实行“两条线”管理。年内共有236名党政干部晋职晋级、347名干部表彰受奖和98个单位表彰受奖征求了综治部门意见。

 

“大调解”工作机制  2010年,“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县司法调解中心”、“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等专业调解中心,和25个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以及各个村(社区)调解室,国土、城建、劳社、卫生等18个试点单位行政调解室,形成整体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由县财政拨付司法调解工作经费1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个案补贴按人均0.20元/年的标准拨付,并为县、乡两级大调解协调中心各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对组建的一支由6233人组成的综治维稳信息员队伍,落实专项补助经费12万元。至年底,全县继续保持各类人民调委会669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622个,企业和行业调委会22个,乡镇调委会25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462名,特邀调解员100名。通过摸索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协调联动、效力衔接、信息沟通等大调解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司法调解十法”、“人民调解两个三”和“2321”等新的工作方法,为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严打整治】  2010年,继续坚持把打击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毒品犯罪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等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和治安形势分析评估制度。开展校园、企业周边及公路沿线专项治安整治,对车站、舞厅、美容发廊、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大巡防”和“大管控”五大行动,对全县境外宗教团体和非政府组织、人员,以及邪教组织和人员进行集中摸排,逐一进行清理登记。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摸准工作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根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限期改变面貌。一年来,未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国家安全事件,全县治安状况持续好转。

 

【治安防范】  2010年,继续坚持在人防上抓落实,技防上抓提高,物防上抓巩固,构建“五网并举”的社会治安“大防控”工作格局。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保安公司联合制定并完善了强有力的队伍管理制度,开展专职治安巡逻员培训,进行纪律整顿,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巡逻队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网络化巡逻机制,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定期巡与不定期巡相结合,重点时段与重点路段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街面、单位、公路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逻控制,加强路面巡逻和盘查力度,提升了城乡治安防控能力。以“5678”工程和“天网”工程建设为核心,在县城主要街道、路口、重点单位等部位安装40个高清视频探头,对主城区进行24小时监控;在所有住宅小区安装楼寓对讲系统,在县城规模以上的8个物业小区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辖区派出所定期不定期到小区开展安全教育和指导;在重要单位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系统,继续保持技防单位37个、视频系统37套、探头130个、自动报警器228个,金融机构金库全部接入110自动报警系统。

开展“四方合作”农村平安建设,在响应推广资阳市“三方合作”治安防范机制过程中,探索创新,建立起108个农村流动警务室和25个社区警务室,经过孔雀和高寺两个乡镇成功试点,在农村全面推行“流动警务民警+农户+村委会+保险公司”的四方合作农村治安防范新模式。各乡镇都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四方合作领导小组,并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经费,推进了四方合作工程有效实施。至年底,全县有481个村58265户农户参加“四方合作”农村平安建设工程,占全县总人口的25.23%;各乡镇的村级治安巡逻队已完成组建任务,全部投入巡逻守护。

 

【基层综治组织建设】  2010年,按照省、市要求,经过多方协调,在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25个乡镇综治办单设,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按乡镇内设机构正职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配齐配强综治专干。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了基层综治工作有人管事、有阵地干事、有钱办事。进一步完善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村综治工作站建设,广泛吸收综治维稳信息员,并投入正常运行。强力推进基层“两所一庭”项目建设。全县已完成27个派出所、25个乡镇司法所、8个基层法庭的基础性建设,并规范化建设了16个乡镇警务室、10个社区警务室及121个村级流动警务室。

 

【平安创建】  2010年,县在各乡镇、各行业内积极开展“月月创平安”活动,落实月月检查、评比、公示、通报、整改等措施,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新一轮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车站、平安家庭、平安科室等形式多样的平安细胞创建活动,重点加强了“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基层细胞创建力度。全县新一轮平安建设创建率达95%以上,创建成功率为100%。以新一轮“平安企业”创建活动为平台,开展“零案工程”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平安建设领域。全县有6个村(社区)、3个小区、5所学校、5个医院、2个景区、9个乡镇、7个单位创建成功。

 

【综治宣传教育】  2010年,县乡各级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集中宣传、长效宣传、新闻宣传、典型宣传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县共印发了各类综治及新一轮平安创建宣传资料130余万份,悬挂综治标语横幅400余幅,新设立大中型公益性综治及平安创建宣传广告牌10个,制作平安创建电视专题报道36期,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经验性调研文章10余篇,在网络上发布平安创建动态信息500余条,群众对平安创建知晓率达到95%以上。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县委、县政府对刘贵元、李茂财、都安荣、倪安珍4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给予了嘉奖;对李品德、付静等1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属进行了回访慰问。

县综治委

 

军  事

 

【概况】  2010年,县人武部设有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三个科室,在编现役军官7人,职工10人。一年来,在上级党委和乐至县委领导下,人武部党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理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军委、成都军区、四川省军区、资阳军分区党委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全县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狠抓“人员、车辆、枪弹、营区营院、信息、涉秘载体”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确保了安全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县人武部被资阳军分区表彰为全面建设先进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军事训练】  2010年,县人武部机关重点抓好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训练,在年底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优秀。参谋人员突出“六会”能力,先后2次组织人员参加四川省军区和资阳军分区组织的集训。5月份,结合《纲要》集训,组织全县25名专武部长和12名专武干事进行了集训,主要抓业务基础训练,解决不懂不会的问题,较好地的提升了他们的业务素质。7月对民兵进行了为期15天的军事训练,并对民兵应急分队进行了演练。

 

【民兵组织整顿】  2010年,按照“精干、管用、可靠”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了民兵组织机构。3—5月份,县人武部跟踪指导各乡(镇)民兵组织结构调整工作,对418名超龄的基本民兵转队为普通民兵,对28名民兵连、排长进行了调整。通过整组,全县共编有应急、通信、运输、救护等12个基干民兵分队,为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按照“县建站、乡(镇)设点、村有员”的要求,健全了民兵信息网络,各类情报信息收集和报知渠道更为畅通。

 

【征兵工作】  2010年,征兵工作三个新的特点:一是征集主体要求尽量为各类大中专毕业生;二是面向社会网上公开征集女兵;三是实行领兵制。为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兵员质量,圆满完成征兵任务,及时调整了征兵领导小组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万志琼同志担任征兵领导小组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卿松、县人武部政委王明君担任县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征兵办公室主任,征兵领导小组3次开会研究部署征兵工作。3月,通过调查摸底,确定预征对象1200名。5月,在辖区内各中学开展“兵役登记周”活动,在应届毕业生中确定预征对象500名。10月,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多种方式对征兵工作进行突击宣传发动,保证了按征集任务3倍的比例上站体检。10月底征兵工作正式开始后,先后召开了一次县征兵工作会议,三次征兵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成都军区征兵工作流程规范》,加大了廉洁征兵的教育管理力度。5次召开廉洁征兵教育学习会5次,设立并举报箱,公开县纪委和县征办举报电话,制定下发了《乐至县廉洁征兵守则》,公开征集名额、条件,各阶段工作适时张榜公布,保证了征兵工作阳光透明。全县共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输送新兵408人,其中大专以上245人,高中106人,中专57人,兵员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

 

【安全维稳工作】  2010年,县人武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党委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形势分析,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先后开展 “条令学习月”、“安全宣传教育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促进了安全工作良性发展。落实中办、国办有关要求,抓重大时节的战备管理,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春节、国庆期间加强针对性演练,确保了一旦有事,能“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后勤装备工作】  2010,县人武部协调经费50余万元,对干部公寓楼进行装修,改造水电气线路,并对机关食堂进行了装修,添置必要生活配套设施。协调经费购置了野战指挥所有关装备,规范了“三室两库”。

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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