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回响——脱贫攻坚四川故事汇】郭庆 周世培 ‖ 忘不了乌蒙深处那颗闪亮的检徽——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扶贫故事
忘不了乌蒙深处那颗闪亮的检徽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扶贫故事
郭 庆 周世培
“检察院,来扶贫,抓生产,收入增;查案件,讲实情,解纠纷,理服人;过六年,效果真,香楠人,享清静(“清静”即少有发生偷鸡摸狗之事)。”这是在香楠村传唱的一则顺口溜。
“回想以前,我们村贫困人家较多,住的不能遮风挡雨,吃的青黄不接。有时不是东家喊猪儿被偷了,就是西家说锄头不见了,村组干部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事都忙不过来。现在好了,群众生产生活好了,纠纷也少了,清静多了。”香楠村主任周阳全这样说。
这就是2014年以来,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在脱贫攻坚中有机融入法治扶贫的真实写照。
法治宣传 春风化雨
“小短裤,小背心,保护小朋友的身体,别人要碰,大声说不可以……”每天上午10时,香楠小学的课间操开始了,小朋友们边唱边跳边学习安全自护知识。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北纬28°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第五检察部主任闵炼告诉笔者,孩子们跳的这套《儿童安全防范操》,是工作室的干警共同努力,自己填词、编舞、录音、拍摄的原创作品,已复制分发到各贫困村小学校,让孩子们在唱歌跳舞中快乐学习安全自护知识,为孩子们播下法治种子,护佑古蔺的未来,该作品于2018年获高检院推广,并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第三届“平安中国看四川”微视频优秀奖。
“小罗,你在干啥子?”
“我在做化粪池。”
“那你的排污管不能直接接到河里,否则会污染河水的。”
“找不到排处啊。”
“安管子的这块田是哪家的?”
“是我家的。”
“那好办了。你在田中间再做口简易池蓄积污水,污水再次发酵后慢慢向四周渗透,既解决了排污问题,还可肥田,利于庄稼生长。”
“唉。是个好办法。我咋个没想到呢。我就按王主任说的做。”
这是该院干警王从林与结对帮扶户罗明全的儿子罗旭的一段对话。2019年10月的一天,王从林到香楠村5组走访户时,发现罗旭准备把自家化粪池排污管接到河里,通过简短交谈,让罗旭懂得了排污要求和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并立即改变排污措施。
几年来,古蔺县检察院开通扶贫法治宣传直通车,组建法治宣讲团,或到村集中宣讲,或入户个别宣传,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活动,把法治精神传递到基层、传递到农户。先后开展法治集中宣传100余场次,制发法律宣传资料几万份,受众遍及全县26个乡镇、117个贫困村和400多所中小学校。入户了解群众诉求1000余人次,指导签订合同5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化解民间纠纷300余件,帮助贫困群众学法、守法,引导贫困群众依法办事,促进贫困村社会和谐稳定。
推出线上普法微课堂(图片来源: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民行并重 维护民权
“喂,检察院的闵检察官吗?我们村梅大山(化名)是贫困儿童小梅(化名)的监护人,我发现有问题,要向你反映。”
“好的。我们马上安排调查处理。请你放心。”
接到联络站联络员反映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议,拟定工作方案,成立专案组前往案发地调查核实。不到1个月,通过走访群众等,依法客观详实全面收集证据,支持起诉撤销梅大山担任贫困儿童小梅的监护人的资格。此案属于四川首例,入选“四川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闵炼被评为 四川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图片来源: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据悉,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该院在全县26个乡镇设立联络站,建设法治扶贫阵地,方便农民群众学习、查询、咨询法律以及检举、控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尤其是为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援助,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为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办理了支持起诉并协调县法院在案发地开庭审判子女不赡养贫困老人的案件,获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丰收。
该院还专门针对扶贫工作,拟定《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的实施意见》,由县委办转发各乡镇和部门执行,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监督,保护群众利益。制发“加强村务公开助力村民脱贫致富”的检察建议,督促各乡镇深化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为基层干部穿上“防腐衣”,让扶贫项目和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扶贫工作优质、扶贫干部优秀。依托县政法委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收集信息,依法监督乡村行政执法活动,推进贫困村小学周边环境整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维护公益 保障民生
“喂,我是某某镇某某村的贫困户,我要向检察院反映一个问题。”
“我是检察院的,你要反映啥问题?”
“我们村的一个天然溶洞堆满了垃圾,很脏很臭。你们能不能来看一下。”
“要得。在哪里?我们马上来。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
中午12点半了,正端起饭碗的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王元尧的手机响铃了,是来自某某村贫困群众的电话,告知当地一个天然溶洞被污染了。他顾不上休息,喊起同事立马动身前往实地调查核实。原来,某某镇某某村未按规定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站,村民长期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溶洞内,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也造成地下水污染。查实后,该院即向XX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该镇政府引起重视,在短短几天内就对其辖区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治理。相邻乡镇看到此种情况,也对辖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几年来,该院在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向生活垃圾和污水排放污染较严重的乡镇发出检察建议16件。相关乡镇及时整改,广泛宣传卫生常识,改进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推动贫困村“形成好风气”、贫困群众“养成好习惯”,不断改善农村群众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2018年6月,泸州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执行基地在古蔺县挂牌成立(图片来源: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该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与贵州省习水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协作意见(试行)》,建立两地携手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红色遗迹的协作机制,助力贫困山区生态保护和环境美化。办理的“四川、贵州跨省协作保护赤水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为川、滇、黔、渝四省(市)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赤水河乌江流域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提供了借鉴和参考,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公益诉讼工作报告时报告了该院跨省协作机制和相关案例,省检察院冯健检察长在第二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就该跨省协作模式作了交流发言,该院检察长作为唯一一个基层院代表受邀参加最高检2020年首场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做法和答记者问。拟定并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会签《古蔺县生态环境司法执行基地运行办法》,在德耀镇成立泸州市首个生态环境司法执行基地,监督犯罪人员如期履行补种行为,修复自己破坏的生态环境,为国家森林资源永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打击犯罪 护航脱贫
“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攻坚的核心指标,“一超六有”是脱贫攻坚的基础。贫困村电力质量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好得检察院明察秋毫,识破真相,依法惩治犯罪,‘硬骨头’终于‘啃下了’,还百姓朗朗乾坤,助工程顺利推进。”这是古蔺县某镇政府一位分管领导的肺腑之言。原来,2018年古蔺县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作接近尾声,但有一块“硬骨头”——某镇“农电两改”问题,当地政府十余年“啃不下”。该院知道后,经明察暗访,发现“硬骨头”多年“啃不下”的原因竟是当地一股恶势力一直阻扰改革,他们煽动不明政策、不明实情的群众围堵政府,组织群众阻碍电力设施改造施工。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与县公安局会商,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最终将这一恶势力团伙11人绳之以法,扫清障碍,推进某镇“农电两改”最终完成,改善了当地群众用电质量,提升了用电安全系数。
2014年以来,该院建立扶贫领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快审快结,依法严厉打击,办理盗窃群众生产生活资料、性侵农村留守妇女儿童、阻碍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等妨害脱贫攻坚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69件91人,有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护航脱贫攻坚顺利推进。对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犯罪,依法决定不起诉或建议适用缓刑,最大可能减小敌对情绪,促进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同时,牵头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印发《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依法及时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到2019年底,古蔺县实现“脱贫摘帽”,为同步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院的扶贫工作也因法治扶贫而出彩,多次获古蔺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综合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连续三年在全市检察系统和县委绩效考评中获“一等奖”。
“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需要古蔺检察人持之以恒不懈努力。今后,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上级检察院和古蔺县委领导下,带好队伍,立足检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再接再厉,护航古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更美的检察华章。”该院负责同志这样说。
方志四川 篆刻:殷智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郭 庆 周世培(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图: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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