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四川印象>四川非遗>详细内容

【非遗】从震后“羌年”的保护与实践看系统性保护体系的建立

作者:向 葵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06 17:35: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文载《巴蜀史志》2022年 “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刊

从震后“羌年”的保护与实践

看系统性保护体系的建立

向 葵

“羌年”是羌文化最为集中体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自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备受各方关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使羌族民众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生态受到前所未有的重创,为保护人口较少民族的存续力、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在我国各级政府与文化部门的协作下,于2009年10月,成功将羌年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使羌族民众进一步认识到本民族年节传统的价值及其面临的风险,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更加自觉地参与到羌年的保护与实践活动中。通过十余年的共同努力,羌年的存续已然恢复活力,其系统性保护体系也得以建立。

羌族是我国最为古老的民族之一,现主要居住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茂县、汶川县、理县、松潘县、黑水县和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县,以及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因居住环境改变由汶川县搬迁至成都市邛崃南宝山乡的羌族村寨。“羌年”(羌语称“尔玛吉”)是羌族人民的传统新年,它以祭天祈福、感恩还愿为主题。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庆典,羌族民众共同举行仪式,敬祭诸神,驱秽庆收、还愿祈福;男女老幼身着盛装,集体欢庆。

一、羌年的文化功能

羌族有语言无文字,羌年以口传身授的方式保存且延续着历史的记忆与文化的传承;表达对自然万物与先祖的崇尚与敬畏;体现羌族“天人合一”的理念;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通过诵念古经、集体饮宴欢庆等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与家庭和睦。羌年是集民间信仰、口头传统、法事技巧、歌舞表演、技艺展示、知识传授为一体的综合性民俗活动,是承载农业社会、生产实践、生活经验和伦理观念的文化空间。传统的表现形式、淳厚的人文内涵及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对羌族的社会整合与人文教化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因居住环境改变搬迁至成都市邛崃南宝山乡汉族地区的羌族民众,在新居住地重新建立起羌族文化传习实践场所,恢复过羌年的传统,大批汉族同胞参与到羌年集体欢庆活动中,这不仅体现羌年的向心力,也增进羌、汉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团结。

二、灾后羌年面临的风险

自羌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羌年的存续力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但可持续发展依然面临着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羌语弱化威胁依然存在。“5·12”汶川特大地震前,因交通改善,受到外来文化影响,羌语的使用人群急剧减少。“5·12”汶川特大地震后,人们意识到羌语对羌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鼓励媒体设立羌语节目,鼓励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羌语交流。尽管如此,羌语在运用上仍然面临着活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威胁到羌年活动的实践与传承。

(二)释比培养仍然面临困难。释比是羌年祭祀活动的核心人物,其代表性传承人极少,大多年事已高,记忆力衰退,身体状况较差,严重影响释比带徒传艺;且学艺时间长达9年,尤其在用羌语吟唱释比经典方面学成难度极大,致使年轻一代缺乏兴趣和热情,这些因素给释比的培养带来一定困难。

三、对羌年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

(一)创造有利于代际传承的条件和氛围。各级政府对羌年代表性传承人按年度实施经费补贴,用于羌年活动的传习实践。同时,鼓励传承人积极参与羌语培训和文化交流展示活动,激发他们对本民族文化自觉传承的责任意识,让他们引导羌族青少年一代自愿投入到羌年实践能力的学习中来。

(二)确保羌族非遗的代际传承。在羌区中小学校开设羌族文化教育课程,编制出版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中小学羌语教材,让羌族青少年认知、认同自己的民族传统,踊跃参与到羌年的传习实践活动中,确保非遗的代际传承。

(三)确保羌年文化空间的可持续性。“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区域内包括羌年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和生态环境实施整体性的保护,取得较大成效。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羌寨及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民众参与度显著提升,羌族文化得到有效传承,羌年传习实践的文化空间有了可持续性的维系。

(四)助力社区和群体的经济增收。我国政府从创业担保贷款、享受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促使在外打工和读书的羌族青年返乡就业。同时,利用四川非遗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对羌族文化的宣传,并借助羌区的自然景观、民俗风情与特有的物产资源,吸引外界民众前往羌区参加各种习俗、年节活动,从而带动当地老百姓副业的发展,提高相关社区和群体的经济收益。

(五)促进以社区为中心的多元行动方之间的合作。四川省文化管理部门恢复并建立羌年庆典联动长效机制,茂县、汶川县、理县、北川县文化部门轮流在羌年期间举办“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展”,让保护工作的成效深入人心,激发羌族民众自觉开展羌年传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启动以社区为中心的多元行动方合作网络建设,为社区实践和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更多的在线资源。

(六)利用民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羌年的可见度。羌区各县广泛利用广播、电视、培训、讲座、图片展、专题纪录片、歌舞剧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文化遗产日”和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等活动,深入宣传羌年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和重要意义。

(七)开展多学科研究。四川省各学术团体与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们深入羌区开展调研,对羌族文化开展全方位的研究,形成《羌年》《羌年调研报告》《羌年习俗》《羌年祭祀还愿考释》《“5·12”震后羌族移民文化变迁及心理调适研究》《乡村振兴中羌族地区特色村寨文化保护与发展研究》等一批专题性、综合性与跨学科的研究成果,为制订下一步保护措施提供智力支撑。

(八)开展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中国和四川省文化部门分别对年满70岁以上的国家级传承人和65岁以上的省级传承人采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方式记录其从艺经历、项目实践、传承教学、取得成就等方面内容,记录成果被分别收入国家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截至2022年12月,已被记录的羌年代表性传承人有王治升、肖永庆等8位释比。

四、各地非政府组织参与羌年保护工作的举措

(一)传承人引领羌族民众自觉参与羌年传习实践活动。在羌区各地,羌年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收徒传艺,自觉参与到文化部门组织的各项技能培训活动中。与此同时,释比还配合文化部门参与释比经典保存工作的录制和翻译;羌族歌舞传承人参与对外展演宣传活动;羌族手工艺传承人除满足羌年实践活动所需的节日盛装与祭祀用具外,还通过多种渠道对外推广具有羌族特色的生活用品。传承人们在羌年的传习实践与保护活动中,发挥着各自的引领作用,带动羌族民众自觉参与到羌年传习实践活动中。

(二)协会与民间社团自发开展羌年保护工作。羌区各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在各自区域开展羌年保护工作。如汶川县成立民间文学协会,着重于羌族民间口头文学的收集和整理;北川县先后成立永昌小学萨朗队、禹里小学羊皮鼓舞队、擂鼓小学羌绣社团等社区组织,开展羌族文化的宣传与展示。

(三)民营企业与合作社为羌年存续提供助力。近年来,在县级文化部门的协调下,汶川县民营企业先后组织30余期针对待业妇女、残疾人士的羌绣技能就业培训,其中贫困家庭妇女就有200余人;茂县的四川尔玛羌文化有限公司、羌族绣庄等企业,给手工艺传承人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其生活基本来源;理县的花儿纳吉羌绣专业合作社、圆梦羌绣合作社已带动500余名妇女就业,其中有100余名属贫困户。这些都为传承人自觉参与羌年实践活动提供了基础保障。

五、羌年保护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四川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为羌年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建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从文化空间、活动实践、传承、传播、研究、振兴等方面给予规划建设,促使羌年保护体系得以有效建立。

(一)羌年活动成效在文化空间上,传统羌寨村落与祭祀活动场所已得到全面修复,部分羌年传习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提升改造;在实践上,随着羌族青年返乡就业的人数逐年增加,加之常态化的非遗进校园活动强化了羌族少儿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意识,参与羌年传习实践活动的青少年人数明显增加;在传承上,羌年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收徒传艺,自觉开展传承培训活动;在传播上,传承人们在各种展示展演活动中得到社会的充分尊重,使他们肩负羌族文化传承传播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在研究上,研究院所与高校科研人员从多方面深入分析制约羌族文化传承、发展的因素,并给予可行性的保护建议,促进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在振兴上,采用“非遗+旅游”等方式,助力相关社区与传承人增加经济收益,使其就业脱贫。

(二)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政府投入的羌年各项保护活动经费,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在资金投入上,各级政府把保护项目纳入建设规划,设立保护专项资金,搭建渠道。在资金使用上,对中央财政支持的项目,一般采用向上申报的方式,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能下拨实施;对地方财政支持的项目,结合各地实际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方能划拨实施。在资金管理上,建立财务分级管理制度,制定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的资金使用规章制度。这种“项目统一规划,资金配套投入”的方式,避免对项目资金的盲目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达到预期目标。对于社区、群体、个人投入的保护经费,则按投入者的意愿用于羌年的保护活动中。

(三)可支配的人力资源在政府机构方面,羌年可支配的人力资源主要来自阿坝州、绵阳市、成都市的非遗保护中心和羌区各县的文化管理机构与文化馆,专职人员共计40余人。在社团组织方面,各社区协会常年支持羌年传承群体在各种羌族民俗活动中开展传习实践活动,并配合文化部门积极投入到羌年的各种保护活动中。

总体而言,自羌年列入名录后,一批承载羌年文化空间的传统羌寨村落、祭祀场所、碉楼城堡、民俗展示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正在发挥应有的支撑作用;羌年代表性传承人获得认定,代表性传承人得到各级政府经费补贴;传统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融合增强了羌年的代际传承;羌年的存续力在相关社区和群体的实践活动中有明显的提升,羌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继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与羌年节庆活动一道在各地得到恢复和传承,尤其是通过在地化组织一年一度的羌年节庆活动,不断增强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认同和保护意识,这将赋予羌年永续传承与发展的基础条件。

(本文载《巴蜀史志》2022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刊 )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向 葵(四川省艺术研究院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