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4日在成都召开,会期预计6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四川省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来源:
20191130四川日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