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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份试点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区直接结算

作者:李红梅 来源:《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3日 第 13 版)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13日   第 13 版)

本报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李红梅)记者今天获悉:国家医保局全力支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探索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区直接结算工作。2021年1月1日起,西南5省(区、市)以高血压、糖尿病两个门诊慢特病病种为突破口,启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区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分批将各统筹地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区直接结算范围,先期在四川省省本级和成都市等7个地市、重庆市全市、云南省全省、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32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后续将逐步扩大结算试点地区和医疗机构范围,有序推进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区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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