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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 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

作者:李晓晴 来源:《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16日 第 14 版) 发布时间:2020-12-16 09:14:03 浏览次数: 【字体: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16日   第 14 版)

本报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李晓晴)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目前渔民渔船退捕已基本完成,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份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份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

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其中,重点水域落实社会保障17.2万人、占应纳入社保人数的99.9%,落实转产就业12.9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1%。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上岸有出路、就业有门路、生活有保障。

打击非法捕捞形成震慑。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破获一批违法案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严打高压态势。6月底以来,沿江执法机构累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160起,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2万艘,查获涉案人员7999人,有力遏制了非法捕捞多发态势。

目前,各地正组织开展“四清四无”大排查。“四清”是指清江、清湖、清船、清网,“四无”是指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12月16日起,部际协调机制还将组织禁捕退捕工作大督查和“四清四无”情况水上大排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高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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