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的决定》(NO:SC080870)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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