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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20条措施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作者:记者 刘坤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1日 11版) 发布时间:2020-02-11 10:58:52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本报记者 刘坤《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1日 11版)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记者刘坤)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通知》要求,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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