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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作者:记者李丹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30 19:3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李丹)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1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应对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综合措施,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全力保障基本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可使用临时救助资金购买口罩、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进行实物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

《通知》还要求,加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生活状况,协助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排查工作。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临时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明确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月标准的三倍。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保持信息互畅,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来源: 四川在线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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