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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帮帮团⑤丨元旦务工却收到“欠条”,法援中心开启讨薪维权“绿色通道”

来源: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24-02-13 21:00:14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蒋京洲

如何有效保障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司法部明确,要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近日,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厅、四川日报社联合开展的第三届农民工维权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出炉。本期的“农民工帮帮团”,我们聚焦一起节假日欠薪的典型案例。

案情概要:

2023年1月1日至1月8日,陈某某等4人到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务工,主要职责是负责久马高速某工区的现场值守工作,商定工资每人每天216元。8天值守工作结束的时候,4人满怀欣喜等待公司发钱时,收到的却是公司在2023年1月8日出具的一纸欠条。从2023年1月中旬到4月初的三个月时间里,4人通过当面、电话等多种渠道、多次联系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共计6912元的劳动报酬,但是公司以各种理由一直不肯支付。

2023年4月4日,陈某某等到阿坝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绿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当即决定为陈某某等4人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四川盛豪(阿坝)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案。

在办理过程中,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承办律师商定了诉调结合的援助策略。承办律师立即开展调查了解,随后向阿坝县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联系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相关负责人员介绍4人家庭的具体困难、说明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讲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以及诉讼解决纠纷的成本,公司负责人当即答应支付劳动报酬。

4月6日,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4人全额支付了劳动报酬。4月7日,陈某某等4人向阿坝县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法院依法裁定,准许4人撤回起诉。

案件点评:

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小金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执行法律援助法、为农民工维权开通绿色通道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诉讼和调解同步进行的方式,向受援相对人释理明法,仅用三天时间就帮助农民工讨回拖欠了三个月的劳动报酬,节约了司法成本,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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