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到成都就《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开展专题调研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于今年7月24日在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高标准完成此次修订工作,9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涂文涛率调研组到成都市听取修订意见与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负责人参加调研。
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小彬,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副巡视员汪毅陪同调研。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仰协参加座谈。
调研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研了成都市、锦江区地方志工作情况,并着重听取了有关部门、单位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与建议。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小彬向省人大调研组汇报了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情况和依法行政工作,并就《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向与会人员作了介绍。省交通厅史志总编室、省商务厅有关处室、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锦江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同志在座谈会发言,从制定地方志工作规划、修志工作条件保障、建立资料收集制度、设立部门修志常设机构等不同方面汇报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最后,涂文涛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成都市和锦江区的地方志工作,他指出,虽然这次调研时间不长,但收获很大,既提高了对地方志工作的感性认识,也增强了对地方志事业重要性认识,地方志编修对于传承文明和服务当代意义重大,全省地方志成果丰硕、质量很高,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效果明显。对于《条例(修订草案)》,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为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提供了重要参考,调研组将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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