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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出台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

来源:乐山市志办 发布时间:2017-06-30 08: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科学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地方志专家在志鉴编纂、地情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近日,市地志办出台《乐山市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学术层次高、学科领域全、服务高效化的原则,面向全社会选聘地方志专家,总数不超过30名,每届聘任期为三年。

该《办法》共15条,对地方志专家的定义、申报、评选、聘任、终止等做了明确规定。按照规定,面向地方志系统选聘的专家须主持、主要参与编纂过一部及以上规划内地方志书或两卷以上年鉴。面向社会选聘的专家须出版过地情书籍或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过地情论文,或有相关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一定学术成就。专家还须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长期从事地方志或相关行业领域业务工作等。

《办法》还明确了地方志专家享有参加书籍评议、课题研究、学术交流、评奖活动,免费获赠最新地情书籍、文献成果、史志期刊等7项权利,以及参与志书、年鉴、地情书籍评议、审查验收,单独或合作承担志书、年鉴、地方志资源开发的撰稿或审改工作等7项职责。

来源: 乐山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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