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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6月1日起实施

来源: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1-04-12 10: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6月1日起 《条例》将正式施行,保护李庄古镇将有法可依。作为全省首部正式颁布实施的古镇保护条例,《条例》体现了“宜宾独有、特色鲜明、全省首创”精神,其质量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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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古镇历史悠久,蕴含独特的建筑文化、深厚的抗战文化,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被誉为“中国文化的折射点、民族精神的涵养地”。随着李庄古镇知名度、美誉度和游客数量的攀升,对古镇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客观上需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把多年以来保护李庄古镇的宝贵经验和成果进行固化,切实解决当前保护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条例》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筑牢保护意识、规范政府和社会行为,为李庄古镇保护和管理提供坚实法制支撑。

《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社会参与、开门立法,依托专家、专业立法,设“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四十六条。

保护李庄古镇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条例》的核心和关键,也是《条例》的主旨。宜宾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用“控、限、管、禁”四个字概括了具体的保护措施。“控”即针对核心保护区而言要严控建设,除非必要,不得进行新的建设活动;“限”即针对建设控制区而言要限制建设,在负面清单上的建设项目是不可以进行的;“管”即针对李庄古镇整个保护区而言,点、面结合对所有需要保护的对象及其它所处环境的人为活动进行管理;“禁”则是对单位和个人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某些可能严重影响古镇保护的行为予以明确禁止。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古镇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李庄古镇保护与管理有法可依。作为《条例》实施的责任主体,下一步,景区管委会将聚焦规划保护、合法利用、秩序整理、环境整治等方面,以实际行动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来源: 翠屏区委党史研究室(区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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