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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完善“守水”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来源: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26 15: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级分段”制度。健全“4长+4员”机构,按照“一河一长、一地一长”的原则,建立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域包干的管理体系,对河流实行逐级逐段管理保护。采取“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方式,编制2020年河长制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工作清单。严格对照清单的任务指标和关键时间节点,落实县级河长一月一督查、乡级河长一周一检查、村级河段长一天一巡察“三个一”调度机制,督促各级河段长主动“巡河、问河、治河”。截至目前,设立“4长+4员”1767名,开展巡河巡库1692次,发现生态环境大排查问题15起,完成整改12起。

“河段监测”制度。全面落实智慧监管模式,在嘉陵江、插江、东河等重要点位、断面水域安装监控高清摄像头20处,自动水质检测站点2处,明确每个乡镇河流断面的入境段和出境处,实现河长制实时记录轨迹、监测水质、处置整改。主动对接旺苍、剑阁、昭化、阆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交界水域日常监管巡查制,开展嘉陵江上下游联防联控联治专项行动,防止交界水域成为盲区。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活动8次,查处违法船只2艘。

“全民监督”制度。聘请18名政治素质高、社会形象好、业务能力强的社会人士担任“民间河长”,按照每月不少于3次开展巡河行动,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公开曝光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河长制”专栏,开通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共接受各类问题上报28起,处理涉水舆论事件2件,印发工作简报10期,下达整改指令29件。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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