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全省地情动态>市县动态>详细内容

广元市推行“家事法庭”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来源: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26 08:56:14 浏览次数: 【字体:

温情化服务。在全市法院设立家事法庭,通过添置母婴室、心理疏导室等设施,运用圆桌审判的形式,将原、被告席位改为家庭成员称谓,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针对赡养、抚养、婚姻家事类纠纷审理,组建“妇儿维权合议庭”,由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女法官担任审判员,妇联、教育工作者等担任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家事法庭60个。

专业化审理。制定家事诉讼程序操作规程、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推行离婚前财产登记制度,及时介入诉前及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防止部分当事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入心理学专业学生入驻家事法庭,为家事审判提供心理支撑和疏导纠正,帮助未成年人和被家暴妇女消除心理创伤。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家事纠纷案件4336件,审结4089件,结案率达94.3%。所有案件中,无一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件信访案件。

多元化调解。构筑家事纠纷化解“专业化+群众化”格局,聘请妇联、社区街道、学校等部门单位人员担任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组建“老妈妈劝和队”“巾帼家事调解员”等队伍,通过委托调解、参与协调等方式,有效将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萌芽。今年以来,共调解家事案件2080件,调解率50.9%。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