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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举办“书香渠县”公益讲座——“《民法典》与我们”进校园活动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23 10:00: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升《民法典》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学好用好《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2020年11月18日,由渠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办,渠县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渠县支中心、渠县数图推广工程承办的“书香渠县”公益讲座进校园——“《民法典》与我们”走进了渠县第四中学,150余名师生聆听了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李晓渠律师讲授,李晓渠律师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同年在四川银桥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讲座从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条款和未成年人继承权着手讲起,围绕未成年“网络充值打赏何种原因可退还”“父母确诊新冠肺炎被隔离、孩子独自在家谁来管”“父母离婚孩子涉及的权利”等有关事例,引经据典、事例详实、分析透彻,对中小学生学习《民法典》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书写着人民的美好意愿,体现着时代的伟大精神,保障着公民的民事权益。学校把《民法典》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宣传普及工作,全面推进《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师生们学好用好《民法典》,让《民法典》这艘新时代的帆船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行稳致远。

来源: 达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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