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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来源:梓潼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19 10:25:38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梓潼县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梓潼县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并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县级各部门、镇(乡)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履行相关文物的保护工作职责,县文物局对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文物建筑的看护、排危和修缮费用将纳入财政预算,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看护经费,镇(乡)人民政府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和安全工作,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目前,梓潼县是绵阳市第一个成立县级文物局并出台县级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单位。全县共有不可移动文物6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5处、市级8处、县级11处。可移动文物948件套。该办法明确了“强化政府责任、扩大社会参与、拓展合理利用、补充完善文物保护具体规定、兼顾财政实际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等五个文物保护管理的重点方向,为统筹集中各方面力量,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项目,推动文物资源优势向文化产业优势转化,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旅品牌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 梓潼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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