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全省地情动态>市县动态>详细内容

广元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召开

来源: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04 13:59:42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3日,广元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扬大会召开,广元市委书记王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手挽手、肩并肩,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共同谱写治蜀兴川广元实践再上新台阶的新篇章。省民宗委副主任马飞应邀出席会议,广元市委副书记冯磊主持。

会上,宣读了广元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第四批广元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单。王菲、马飞、冯磊等向获奖代表颁奖。青川县委书记罗云、广元市树人中学校长苏永生、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马建翔作交流发言。

王菲在讲话中代表广元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民族工作战线的全体同志致以问候。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族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深入民族地区把脉问诊,就民族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省委彭清华书记多次对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广元自古就是南北各民族交往交融的大通道、大走廊,市委坚定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共同谱写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新篇章。

王菲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和民族宗教部门要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当好党委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民族地区开展调查研究、结对帮扶、矛盾调处,努力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广元市领导叶长春、唐小平、吴桂华、卢春刚,广元军分区政委易长运,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