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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三大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0-11-03 14:48:53 浏览次数: 【字体:

强化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纳入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教育督导评价考核指标,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民办学校党建工作。2018年以来,共派出党建指导员50余人,具体负责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协调,在民办中小学校新发展党员逐年递增。目前,除剑阁县剑门关天立学校外,其余民办中小学校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加强政府扶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民办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增值税,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增值税;对民办幼儿园、学历教育学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价格。2009年以来,核定地方教师编制控制数400个用于解决民办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问题。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依法规范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制定了《广元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办法》《广元市民办教育机构禁止和限制目录》等文件。加强民办教育机构举办者培训,指导民办教育机构高水平、有特色、重内涵发展。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动态调整黑白名单4次,发布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352个。坚持民办教育机构立德树人,学人行事,为师为范,持续开展入职查询,确保民办教育机构教师队伍身正学高。建立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依法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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