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为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屏山县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此次屏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原则上每个类别命名表彰2名。评选主要面向先进事迹发生在屏山县,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屏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将通过广泛推荐、初步审核、组织审核、网络投票、评委会评议确定拟表彰的屏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在县级媒体公示后,报请县文明委审定,最终确定屏山县第二届道德模范名单。
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屏山县道德模范,由主办单位作出表扬道德模范的决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并适时召开表彰大会,将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集中广泛宣传,开展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形成人人学典型,人人争做典型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县进一步掀起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
来源:
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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