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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开展《新安镇志》志稿审查工作

来源: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0-10-12 08:24:07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10日,在经过前期初审及修改完善后,屏山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复审通过《新安镇志》志稿,报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审查。

《新安镇志》遵循“写全志,突出特色”的要求,坚持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厚今薄古的记述原则,上限追溯至有文字记载年代,下限断至2018年12月31日,个别下延至定稿前。《新安镇志》采用大篇结构,章节体,设篇、章、节、目四个层级。除总述、大事记、人物、附录外,设9篇,35章,104节,总字数约38万。

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宜宾市乡(镇、街道)地方志书审查验收规范》要求,对《新安镇志》志稿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来源: 屏山县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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