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县级志书质量标准
一、观点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二)严格遵循宪法和保密、统计、档案、地方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外事政策。
二、体例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
(二)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述
各级概述设置得当,能反映事物发展全貌和特点。
2.记
大事记选录大事得当,重要事项不缺漏。
专记设置得当,选题严格、适度。
3.志
能把握事物的发端、变化和现状,主要事物、事物的主要方面和事物发展的重要阶段不缺失。
4.传
严格遵守“生不立传”原则。入传人物为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者,以及本籍人物在外地有重大影响者,代表性强,选取适度。
5. 图
选用图片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规定,比例适当,具有典型性、广泛性、资料性,存史价值高。
地图为省测绘部门最新公开出版的资料。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为测绘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
照片无广告色彩。除入传人物照外,无个人标准像。
6.表
使用恰当,不与正文简单重复。
7. 录
入录人物为本行政区域影响很大,以及本籍人物在外地影响很大而未达到立传标准的人物,代表性强,选取适度。
附录的原始文献、补遗考订等资料选取适度,具有重要存史价值。
(三)篇目
1.分类合理,符合“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基本要求,结构严谨、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
2. 标题均以事命题,简明规范,准确涵盖记述内容。
3. 科学分类与现实社会分工、全志与专篇、体例统一与突出特色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四)索引
分类标准统一,名称概念清楚,标目符合主题原意,具有信息价值和检索意义。附缀正文页码准确。
三、 内容
(一)能反映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下列内容基本齐备:
1.建置、自然环境、资源、人口;
2.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邮电信息、公用事业;
3.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经济管理;
4.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政治协商会议、民主党派、群众组织、公安司法、军事;
5.教育、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
6.人民生活、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民政、民族、宗教、风俗、方言;
7.人物。
(二)内容完整,横不缺要项,纵不断主线;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能反映事物基本特征和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四、资料
(一)资料真实、准确。
时间、地点、人物(单位)、事实、数据等经过鉴别、考证、核实。
(二) 资料全面、系统。
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人物等各方面资料齐全。
反映志书上下断限内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的资料系统完整。
人、事、物,时间、地点、事件经过等要素齐备。
(三)资料具有权威性。
注重使用原始文献、最新调查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
(四)资料使用价值高。
具有“资政、存史、教化”作用。
五、记述
(一)区域界限明确,越境不书。
(二)时间界限明确。事物的上溯或下延、续修志书与前志的衔接处理得当。
(三)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概述中必要议论适度,不空泛。
(四)记述事物要素齐全、主题突出、内容连贯,没有流水账或大跨度跳跃式记述,能清晰展现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基本状况。资料性和著述性统一。
(五)内容记述不机械重复,交叉记述的事物处理得当。
(六)同一名称、事实、数据、时间、度量衡、术语的表述,前后一致。
(七) 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突出。
(八)人物传全面反映人物生平和典型事迹;人物录简略反映人物的主要事迹;人物表要素齐全;“以事系人”,人随事出。
记述人物准确、客观、公允。
(九)图片主题突出,配置得当,图像真实、清晰,说明准确、精练。
表格设计合理,要素齐全,内容准确,制作规范,编号统一。
六、行文
(一)文字、文体、文风符合志体。
用字为规范汉字,用词概念准确,语法符合现代汉语规范。
记述语体为规范的现代语体文。
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无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
(二)无知识性和常识性错误。科学定律、理论概念、政治术语、历史典籍等的表述准确。
(三)名称、称谓的使用尊重历史,符合我省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
(四)时间表述准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我省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
(五)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的使用统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我省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
(六)统计数据的使用,符合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数据的定义、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等清楚、准确。
经济指标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我省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
(七)注释规范。形式统一。
七、出版
(一)出版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民族自治地方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的志书,符合国家关于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管理的规定。
(三)电子版志书,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管理的规定。
(四)印制符合国家关于印刷业管理、音像制品管理的规定。
(五)版式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和我省市县级志书出版印刷规范。
(六)编辑校对符合国家关于图书质量管理的规定。全书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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