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管理是圆满完成修志工作的重要保证
加强组织管理
是圆满完成修志工作的重要保证
◎费尚全
在《蓬安县志(1986—2006)》编纂过程中,我们深深地认识到:修志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加强组织管理,才能如期完成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是完成志书编纂工作的关键
2004年,蓬安县成立了高规格的《蓬安县志》编纂委员会,县委书记、县政协主席为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为主任。
2008年10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加快推进〈蓬安县志〉续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完成入志材料撰写任务,并调整充实了《蓬安县志》编纂委员会。
2009年4月,县政府主持召开第二部《蓬安县志》修志工作动员会,县政府领导作动员讲话,并与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009年6月,县政府召开各部门修志人员业务培训会,强调各单位10月份前将入志初稿送县志办审查签收。
2009年12月21日,《蓬安县志》编纂委员会再度调整《蓬安县志》总编室组成人员,组织实施《蓬安县志(1986—2006)》编纂,并要求在2010年6月底前完成《蓬安县志(1986—2006)》分纂,年底完成总纂稿送审。
任务艰巨,但领导重视,积极支持。县政府领导多次听取汇报,表态全力解决编修中的一切具体困难和问题。2009年12月,总纂初稿行将完成之际,尚有很多事需要定夺。12月30日,县委、县政府在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专门召集县委常委会听取编辑部领导的汇报,对编纂工作中遇到的篇目设置、总述内容、人物收录原则、文献收集意见、图片收集想法及乡友名录等进行详细讨论并作出决定,为修志工作铺平了道路。市地志办多次到蓬安县地志办指导修志工作,培训修志人员,亲自参与修改,解决修志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加强组织管理是完成志书编纂工作的保证
在编纂过程中,蓬安县地志办积极组织开展编修工作。
一是积极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汇报,多次协调发文、召开各单位会议,做好入志资料收集工作。在资料收集中,要求编辑部所有同志要严格审稿,保证入志资料符合要求,并分工负责,深入单位了解进度,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0年3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再次发出《关于抓紧做好〈蓬安县志〉入志人物选编及资料补充的通知》,通知指出了一些单位入志资料存在的问题,要求4月底前,按要求完善入志资料;县目标办把修志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督查督办。
二是组织开展审稿和修改工作。2011年1月,县地志办完成《蓬安县志》总纂初稿,印制65册,分送市地志办、蓬安县志编纂委员会领导和成员单位、县志记载期间内曾在蓬安工作过的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县上相关部门初审。3月初,收到初审意见300多条,县地志办组织人员逐一汇总修改。5月初,修改稿重新印制后,送市地志办,迎接复审。2011年6月,市地志办组织各县(市、区)地志办负责人对《蓬安县志》进行复审。在复审会上,市地志办和专家提出了280多条意见。县地志办及时组织编纂人员认真分析探讨,落实编纂人员,分工修改完善。11月下旬,完成县志终审稿送市地志办,迎接终审。12月的终审验收会上,县政府领导及县地志办主任就《蓬安县志》编纂情况作了汇报。市政府领导宣读终审验收意见,《蓬安县志(1986—2006)》通过终审。
三是做好修志人员思想工作,关心修志人员疾苦,解除修志人员的后顾之忧。经常与修志人员促膝谈心,了解修志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修志人员生活,使修志人员心甘情愿、乐于为修志工作无私奉献。
综上,我们清醒地看到:在《蓬安县志》编纂过程中,只要加强组织管理,工作进展就顺利。2003年县委、县政府制定《蓬安县志编纂方案》,而正式启动则是2009年。2009年,县政府召开县志编纂动员会,县长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10月,各单位入志资料全部交县地志办。在县志编纂中遇到困难时,市地志办多次亲临蓬安现场指导。大到篇目设置,小到条目修改,都不厌其烦地详细指点。县志编纂既要有领导重视,也离不开各方面的密切配合。资料收集中县委办、县政府办多次发文催收,县目标办督查督办,密切配合,保证了入志资料按时交县地志办。县财政局将修志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所需各项工作经费。
事实证明,工作再难,只要加强组织管理,各方密切配合就不难。
(作者单位:蓬安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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