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吴志宏、 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志函〔2021〕13号
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党史地方志研究室、地方志编纂中心):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开展“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地方志办。
联系人:刘源 联系电话:028-86522965
电子邮箱:370828850@qq.com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追授吴志宏同志“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人社部发〔2020〕98号)。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学习宣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中指组字〔2021〕5号)以及《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国地方志系统开展“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办字〔2021〕6号)、《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国地方志系统加强学习宣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宣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选树先进典型、加强正面宣传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吴志宏同志初心如磐、使命至上的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忠厚持家、大爱无疆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全省地方志工作者担当作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广泛宣传发动(2021年2—3月)
1. 转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学习宣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省地方志系统向吴志宏同志学习。
2. 印发《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实施方案》,就全省学习宣传活动作出安排。
3. 召开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宣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动员会,教育全省地方志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争当新时代方志干部。
4. 在四川省情网设置“学习吴志宏 建功新时代”专栏,发布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及时推送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道文章及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学习情况。同时依托“方志四川”微信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
(二)开展学习研讨(2021年4—10月)
1. 将学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学习会重要内容。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先进事迹。
2. 及时组织收看吴志宏同志“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追授大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收看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宣传片。
3. 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地方志系统“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大讨论,并结合四川实际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
(三)做好总结提升(2021年11—12月)
1. 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向省地方志办报送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省地方志办汇总上报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学习吴志宏、建功新时代”主题宣教活动总结材料。
2. 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积极向中指办推荐四川省2021年度新时代吴志宏式方志人典型。
(四)注重常态化学习((2022年1月以后)
1. 常态化开展好新时代吴志宏式方志人典型学习活动。
2. 将中指办编辑出版的学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书籍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资料。
3. 把学习吴志宏同志先进事迹情况作为评先树优、考核奖励、培养使用的参考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实学习宣传。全省地方志部门要深入学习吴志宏同志的先进事迹,感悟他的强大精神力量,并切实抓好宣传推广,进一步凝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总体要求,有序推进活动。要认真落实中指组及中指办有关主题宣教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抓好本地区的主题宣教活动。要充分调动全省地方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学习先进、对表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做到统筹兼顾。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开展主题宣教活动与业务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抓实学习宣传,确保主题宣教活动取得实效。开展主题宣教活动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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