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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9:08:05

《乐至年鉴》(2010年卷)

发布时间:2017-01-06 14: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1月26日在乐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  俊

 

201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执法办案就是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的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厉准确打击刑事犯罪。把打击刑事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5件167人批准逮捕92件122人,不批准逮捕33件45人,无错捕、漏捕,案件审结率、准确率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9件244人,提起公诉147件203人,不起诉4件4人,移送上级检察院和其他检察院提起公诉10件24人,侦查机关撤回起诉8件13人,案件审结率、有罪判决率100%。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捕24件39人提起公诉16件22人;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批准52件68人,提起公诉61件79人;严厉打击破坏“三电”和毒品犯罪,批准捕11件15人提起公诉11件21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

深入系统查办职务犯罪。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推行侦查一体化,整合办案资源,整体推进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27人,其中受贿案13件14 人、行贿案8件9人、介绍贿赂案2件2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案件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查办科级干部职务犯罪4人。查办大案19件,大案率76%。突出办案重点,着力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深入社保系统,查办受贿、行贿案10件10人;深入医疗系统,查办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案8件10人;深入农机系统,查办受贿、行贿、滥用职权案7件7人。收到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全面落实轻缓刑事政策。把落实轻缓刑事政策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全年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20人对有明显悔罪表现、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刑事谅解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4人。积极引导促成刑事和解11件。开展检察说理73件次。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74条,其中对提起公诉的35名未成年被告人提出了从轻或者减轻的量刑建议。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把处理涉检信访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载体。集中开展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工作,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8年的涉检信访积案。集中开展涉检矛盾纠纷巡访和接访活动,巡访和接待群众来访8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访5人次,检察长参加县级领导“大接访”8次。涉检信访息诉率100%。探索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配合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化解2起犯罪引起的矛盾纠纷。开展创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活动,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涉检案件“零上访”竞赛活动优胜单位。

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适应社会管理新形势,面对社会管理新要求,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探索和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综合效能,运用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创新。与县国土资源局会签了《关于强化民事行政检察与国土资源管理相衔接的工作办法(试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办案机制,以检察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发出检察建议书14份,督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运用法律手段为国家追收土地出让金3000余万元。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

探索和试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适应社区矫正新特点,加强与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整合资源,建立社区矫正监督体系。加强和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无脱管、漏管现象。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交接、矫正、矫正期满各环节的检察监督,矫正工作做到建档规范、措施落实,全县纳入社区矫正的155名矫正对象无一再犯罪。

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水平。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与工商、质监、国税等17个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案件受理、管辖、移送的程序和责任。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的案件,督促移送3件,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问题的发生。

探索和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载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针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薄弱环节,深入天池、宝林、石佛等七个乡镇,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针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深入城镇建设、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大力开展专项预防;针对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促进发案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其中,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农机系统加强管理、妥善解决农用车上户遗留问题的做法,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把强化监督作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有效途径,全面加强和接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监督立案4,监督撤案3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书2份,均被采纳。追捕漏犯9人,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 2条。介入重特大和疑难案件侦查活动15件次,引导侦查3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重审1件。提出量刑建议147条,采纳135条,采纳率91.8%。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16件,提请抗诉9件、市检察院同意抗诉9件,法院再审9件、改判或调解改变8件,改变率88.9%。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民事和解案件6件、督促起诉案件3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强化对监管场所管理的监督,发现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10起。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对1名未及时送交监狱服刑的罪犯,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其及时送往监狱执行刑罚。强化对监管活动的监督,监管改造场所继续保持“零”超期,连续10年无超期羁押,连续14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加强案件质量监督。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理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完善办案流程管理机制,对7个办案流程、175个办案环节进行规范监管;完善办案质量预警机制,对办案进程开展同步监督,及时消除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隐患;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对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质量评查,考评结果作为干警年度考核、评先创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强化质量监督,确保了案件质量,案件合格率100%,无一错案。共推出精品案件3件,优秀案件8件。

加强自身廉政监督。强化对干警的廉政制度约束,认真落实《检务督察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强化对办案部门和干警的廉政监督,对办案人员实行办案前廉政思想教育、办案中廉政行为督查、办案后廉政纪律检查。强化对办案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落实防控措施。建立公正廉洁执法监督员制度,对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实施零距离监督,继续保持全院干警“零”违纪。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工作汇报的年度计划,向县人大主任会议汇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向市、县人大代表汇报反渎职侵权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汇报重大事项和案件办理情况12次,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检察工作2次,走访人大代表60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60份。向县政协主席会议专题通报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2次。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特约检察员制度,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检务督察、案件回访考察、公诉观摩等活动8人次。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素质为先”,深化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以思想建设为根本。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育检察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着力转变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以素质建设为核心。综合运用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岗位培训、技能练兵“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升队伍素质。1名干警取得硕士学位。4名干警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组织干警参加上级调训43人次,组织公诉、侦查监督干警参加远程视频培训32人次,派员参加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培训5人次,开展互动式全员在岗集中培训6次,举办演讲比赛、法庭论辩赛、检察知识竞赛和办案竞赛8次。在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十佳案例分析”评选和司法警察技能练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省检察院通报表彰。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干警培训、考核、选拔和任用工作,在全院确立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正确用人导向。建立《干警学时学分档案制》、《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推荐晋升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层干部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等机制。选拔确定中层后备干部4名,推荐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14名。

以文化建设为依托。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载体,以“传承革命传统,弘扬元帅精神”为主题,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注重检察形象塑造、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大力倡导“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以人为本崇尚和谐、终身学习求实创新”的检察文化理念,在全院营造出浓厚的检察文化氛围,确立了勇于拼搏、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价值取向,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2010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荣获全市基层检察院综合目标考核第一名,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等9项工作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4个集体、3名干警荣立二、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真诚关心、帮助和支持的结果。

2010年,我院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实效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三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乐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1月26日在乐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乐至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克洪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省高院“六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一、以服务大局为已任,认真履行审判职能

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本源和归宿,作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和根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99件(含旧存),审(执)结2383件。

(一)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的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30件,审结106件,判处犯罪分子166人,其中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5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30人。一是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15件,对22名被告人予以从重处罚。二是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及时审结了社会影响较大的我县临聘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中的系列受贿、行贿案和市中院指定我院管辖的全市病退体检复查工作中的系列受贿、行贿等10件案件,对17名涉案人员依法进行惩处,其中,对受贿20.1万元的资阳市人民医院放射科主任应鑫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三是坚决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全年对71名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适用了从轻或减轻处罚。四是加强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判。注重庭前调查、庭中教育、庭后帮教,抓好对失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促使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件26人。五是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按照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规范未成年人犯罪、65岁以上的人犯罪、聋哑人犯罪等15种常见犯罪的量刑标准,对量刑从宽幅度作出具体规定;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协调一致,规范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病残鉴定的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审判公开和公正。

(二)坚持调判结合,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及时调处社会矛盾

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最大限度运用和谐诉讼模式,积极探索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上寻找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98件,审结1441件,涉案标的额1332.7万元。依法审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受理该类案件1172件,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和离婚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及时审理涉企纠纷,强化为企业解困的司法应对,妥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审结买卖、承包、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76件,涉案标的额580余万元。妥善审理金融类案件,审结借款、保险、担保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40件,涉案标的额71.3万元。认真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案件41件,成功调解简阳市曾世琼等28户居民诉简阳市银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延期交房形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谐化解该群体性纠纷。重视交通事故纠纷的审理,针对我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加的现状,加大对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共审结该类案件107件,涉案标的额1023.7万元,督促当事人兑现赔偿款810余万元。

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注重和谐理念在审判工作的实际运用,以“三调联动”大调解体系为依托,广泛运用“司法调解十法”,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吸纳基层干部、专业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调解,使法院调解有机地、灵活地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方式进行衔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力促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年民商事案件立案调解335件,诉讼调解1150件,调撤率达80.9%,高出全省法院民商事纠纷案件平均调撤率12%。

(三)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要求,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诉讼模式,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3件,其中,我县管辖的1件,市中院指定我院管辖的以安岳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2件。依法审查社会抚育费征收、卫生行政处罚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件,裁定准予执行5件。

(四)坚持刚柔并济,全力破解“执行难”,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共受理执行案件861件,执结826件,执结率为96%,执行标的额3720.4万元,兑现1436.9万元,兑现率为38.6%。一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对于突发紧急案件,辖区内于24小时、辖区外于48小时内组织快速反应力量,紧急出动查找被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可能转移的财产,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管理促执行。实行“五定一包”,即“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工作机制,规范执行行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坚持“阳光执行”,及时向权利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让当事人对案件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切实保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穷尽措施求实效。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全年采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划拨、冻结、搜查等强制执行措施158件次,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1份,对于恶意逃避和暴力抗拒执行的,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四是讲究方法重和谐。对不是故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采用以说服教育为主,动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慎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促成和解,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矛盾,今年共执行和解104件。

(五)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司法为民理念,切实关注民生,确保民安,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人民。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加强立案大厅建设,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传递诉讼材料等多种便民利民司法服务功能于一体;印发《诉讼风险提示书》,指导和规范诉讼行为;发挥派出人民法庭深入基层,贴近民情的工作特点,开展巡回审判32场次,既方便当事人,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共为10案18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8万元;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全年处理来信142件,接待来访846人次,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件,2010年,群众来访量比去年下降39.4%。

(六)坚持科技强院理念,抓好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的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

按照科技强院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法院构建以信息化为载体的审判管理体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已经建成局域网,实现了与省、市法院联网,各类案件信息全部录入微机,使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评查、归档等审判流程均可网上管理,变案后监督为案前监督和案中监督,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形成规范、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常规性案件评查,全年共评查本年度案件2383件, 扎实开展中央政法委部署的“百万案件大评查”活动,抽查了2008年以来审结的80件案件,对评查发现的11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促使案件质量有效提升。2010年,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明显降低,全年各类上诉案件67件(含旧存1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7件,占本院一审案件的0.2%。

(七)坚持审判与服务并举,延伸审判职能,发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司法功能

坚持能动司法,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积极延伸职能。一是认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治安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全年共走访企业20 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3 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10 个,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二是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到机关、学校、企业就案讲法10场次,到公共场所开展法制宣传5次,散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3000余人。三是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教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回访16次16人,实施社区矫正,预防重新犯罪。四是开展执法培训,建立重大案件通报、司法建议等工作机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调解、交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信访积案、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司法建议12条,为服务大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二、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我院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一)抓队伍建设。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精诚团结,实干履职,大力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班子成员坚持定期到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经常到分管部门指导工作,亲自审理疑难案件,以务实的作风推动法院工作扎实开展;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选派33名干警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川大教授来院开展了为期1天的《侵权责任法》专题讲座,今年有3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用具体的司法活动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培养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服务、创新、争先”的能力和水平,涌现出办案能手5名,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二)抓制度建设。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坚持用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是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的有益经验,必须继续坚持和大力发扬”的指示,全面系统地修订完善了覆盖审判业务、队伍管理、政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42项规章制度,编印成《工作手册》,用以指导规范干警行为,从而完善本院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抓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日”等专项活动,结合正反典型,对干警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奖惩逗硬。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通过定岗位、定职责、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有力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三、以接受监督为动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我院不断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将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开展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10件。二是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县委、县人大报告。一年以来,有28件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县委、县人大进行了报告,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三是向县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司法调解工作情况,按照主任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创新司法调解方法。四是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对人大、政协今年转办、交办、督办的8件案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现均已办结。

2010年,我院的司法调解工作全市领先,案件的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全市最低,司法调解、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积案化解等8项工作得到省市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全院上下,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法院建设稳步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政治和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少数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还不高;个别干警安保意识不强,安保措施不完全到位;少数干警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对于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乐至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报告(摘要)

 

2011125在乐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蔡丰见

 

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上下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总体要求,以“重点突破、加快发展”为工作基调,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为突破重点,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加快推进“三化互动”,全面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社会事业持续发展。预计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90.6亿元,增长16.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0%,76.3%,18.7%,拉动GDP分别增长0.8%,12.5%,3.1%。

(一)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园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预计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41亿元,占计划目标40亿元的103%,同比增长36%。

主导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工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预计食品、纺织、机电、医药、建材、造车六大产业实现总产值140亿元、增加值38.5亿元,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93.8%,六大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规模企业不断壮大。2010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6户,较上年新增9户,产值上亿元的企业增加8户,达到33户,全县形成了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产业链上下关联、企业“抱团发展”的新格局。

园区的聚集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园区发展平台。2010年,工业集中发展区建成区面积达到6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到71户,园区工业集中度达到85%。文峰工业园启动规划,中天农副产品加工园不断拓展,工业“三园”建设加快推进。

(二)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

粮油作物稳定增长。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激发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保持粮油作物稳产、增产。2010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达140.1万亩,粮食总产量达36万吨,油料产量达3.9万吨。

特色产业不断发展。深入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2010年全县出栏生猪128.6万头,山羊107.9万只,分别增长3.5%、1.8%;扎实推进“一园三带”(一园:以童家镇五通村为核心的蚕桑产业园,三带:乐黄路沿线、资乐路及国道319公路沿线、高寺镇梨子湾村至童家镇伍家寨村公路连接线3条蚕桑产业经济带)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努力提高蚕茧质量和单产,全年蚕茧发种14.8万张,产茧4475吨,实现茧款收入1.02亿元;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突出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全县建立优质水果示范基地2万亩、优质粮油产业化基地60万亩、蔬菜基地15万亩。

农村专合组织规范发展。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开展农民专合组织“万人帮扶行动”试点工作,建成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4个。

(三)服务业加快发展,三产经济提质增速

总量效益同步提高。预计2010年全县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2.9亿元,增长11.5%,占GDP的比重达到25.3%;服务业实现税收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64.7%,占全县税收比重提高到68.9%。

重点行业支撑作用明显。商贸流通业持续活跃,预计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7.6亿元,较上年增长23.8%;全县接待游客20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3.1亿元,同比增长38.3%;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9亿元,增长91%;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达97.1亿元,增长31%,贷款余额达到35亿元,增长24.1%,贷款总量创历史新高。

劳务经济不断壮大。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县输出和转移农村劳动力26.8万人,同比增长1.1%;实现劳务收入20亿元,同比增长19%。

(四)“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有序推进,投资保持强劲增势

投资总量创历史新高。2010年,我县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投资快速增长,预计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亿元,增长65.4%,全县128个市县级以上重点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4.8亿元,增长70.7%,占年计划投资的104%。

投资结构逐步优化。进一步加大了对服务业、社会民生事业的投资倾斜,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完成6.8亿元、19.3亿元、37.9亿元,三次产业投资结构比为10.6:30.2:59.2,投资结构更趋合理。

重点项目扎实推进。落实“三个量化”(量化目标任务、量化责任主体、量化时间进度)和“六个一”( 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单位、一个小组、一个例会、一个机制)的推进机制,成安渝、遂资眉高速公路乐至段开工建设,6条互通连接线建设全面启动;县城二环线道路、天童大道一期工程加快推进,国道318线、319线道路改造全面完成;正达客运中心站、县人民医院主体迁建、熊猫汽车产业园、西延新区开发等加快建设。全县128个重点项目相继开工,开工率为100%。

(五)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2010年,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亿元,占计划目标2.31亿元的125.5%,同口径增长40.8%。其中税收收入实现1.6亿元,增长84.4%,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2.9亿元的55.4%,较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2010年,预计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3亿元,同比增长40.5%,实现利润8.3亿元,同比增长29.7%,综合经济效益指数达到296.5%,同比提高21.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企业产品销售率达99.8%。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预计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056元,增加1510元,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20元,增加537元,增长12%。

(六)对外开放成效明显,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区域合作加快推进。坚持“突出成都,加强重庆,联动周边,对接沿海”的思路,大力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合作交流,并取得积极成效。与成渝经济区教育、科技合作取得突破,产业合作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等合作项目加快推进。陈毅故里景区与全国28家知名旅行社签订合作协议,旅游业合作空间进一步拓宽。

招商引资再创佳绩。2010年引进到位国内省外资金64.2亿元,同比增长35.6%,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第十一届西博会签约项目37项,总投资189.4亿元。全年新签约招商项目120个,履约项目170个,项目总投资达152.3亿元。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投融资改革力度不断强化,政府性投融资平台不断完善。城市建设“六换”、畜牧业发展“六方合作+保险”、中小企业融资“五方联动”机制、政府性工程BT、BOT模式等机制进一步推广。

(七)民生工程加快实施,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民生工程深入实施。投入财政资金6.5亿元,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的9大项74小项民生工程任务。

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万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3.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1万人,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新农合参合69.6万人,参合率达到95%。

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2010年全县高考本科上线1436人,上线率达38.5%;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工作有序推进,公共卫生防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县人口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84‰。

(八)科学把握时局,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围绕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等会议精神,科学研判,准确定位,深入调研,认真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突出重大课题、目标测算、产业布局和项目支撑,加强上下对接、横向对接和跨区域对接,在“十二五”规划调研成果和主要发展思路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我县“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经反复修改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乐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10年,全县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发展不断进步,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经济总量偏小,结构不优,财力不足;二是城市配套功能不够完善,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农村中小学校、城乡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发展的速度与经济发达地区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加快。


乐至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摘要)

 

2011125在乐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乐至县财政局局长  李兴佐

 

一、关于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奠基之年。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帅乡,努力建设民富县强全面小康新乐至”主题,按照“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在项目”的总体部署和“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具体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县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财政支出规模进一步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3100万元。实际完成29010万元,占预算的125.6%,比上年增收8397万元,增长40.7%。其中:国税收入完成813万元,占预算的95.6%,比上年增收12万元,增长1.5 %;地税收入完成15252万元,占预算的154.1%,比上年增收7343万元,增长92.8%;非税收入完成12945万元,占预算的104.8%,比上年增收1042万元,增长8.7%。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3070万元,比上年增收484万元,增长18.7%。

经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调整预算支出,全县汇总为107202万元,加上级专款补助63627万元(含上级专项财力补助9559万元),加上年结转项目安排支出845万元,全县财政支出预算总额调整为171674万元,实际执行结果17007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1%,比上年增支25020.3万元,增长17.2%,其分类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1599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2118万元,增长15.3%。

国防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万元,增长60%。

公共安全71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2130万元,增长42.5%。

教育3455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9304万元,增长36.9%。

科学技术13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06万元,增长30.8%。

文化体育与传媒20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503万元,下降19.7%(剔除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专款因素,同比增长18.5%)。

社会保障和就业2206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85万元,下降0.4%(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18.5%)。

医疗卫生1491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300万元,下降2%(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28.1%)。

环境保护51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3091万元,下降37.6%(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78.2%)。

城乡社区事务980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836万元,增长64.3%。

农林水事务233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748万元,增长3.3%(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37%)。

交通运输497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5.6%,比上年增支941万元,增长23.3%(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226%)。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2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222.7万元,下降26.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51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078万元,增长31.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6万元,增长23.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4万元,增长13.6%。

住房保障支出410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153万元,增长331.5%。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3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59万元,增长83.2%。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2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675万元,增长66.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375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758万元,增长25.3%。

其他支出51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7.1%,比上年增支4943万元,增长2257.1%(主要是其他事业单位预发绩效工资支出5000万元)。

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全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01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3568万元(含专项安排329万元),转移性收入112162万元(含专项财力补助92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40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3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845万元,总收入为149885万元。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70075万元,结算上解预计1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99万元,总支出为171806万元。收支品迭后,当年赤字21921万元,累计赤字41773.5万元(上年赤字数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上报决算审查调整后数据为准,下同)。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435万元,实际完成21995万元,占预算的107.6%,比上年增收7774万元,增长54.7%,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07万元,育林基金收入42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929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3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473万元,其他基金收入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51万元,总收入为25146万元。以前年度结余1114万元。支出完成24399万元,比上年增支5844万元,增长31.5%,其中:教育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2803万元,农林水事务38万元,其他支出664万元。年末结余1861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87519万元,加上级专款补助39079万元(含上级专项财力补助9559万元),加上年结转项目安排支出845万元,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27443万元。实际执行结果为1258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7%,比上年增支9949.3万元,增长8.6%。其分类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1080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792万元,增长19.9%。

国防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万元,增长60%。

公共安全714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2130万元,增长42.5%。

教育3455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9304万元,增长36.9%。

科学技术13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06万元,增长30.8%。

文化体育与传媒14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825万元,下降36.6%(剔除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专款因素,同比增长11.3%)。

社会保障和就业130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3426万元,下降20.8%(主要是上级专款下划乡镇列报支出)。

医疗卫生76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5786万元,下降42.9%(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29.7%)。

环境保护304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517万元,下降45.3%(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78.2%)。

城乡社区事务90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566万元,增长65.5%。

农林水事务994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363万元,下降19.2%(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29.1%)。

交通运输36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1.3%,比上年增支808万元,增长28.5%(剔除上级专款因素,同比增长180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622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2222.7万元,下降26.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11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支1664万元,下降60%(主要是上级专款下划乡镇列报支出)。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9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6万元,增长23.1%。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2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4万元,增长13.6%。

住房保障支出403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3248万元,增长413.2%。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35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59万元,增长83.2%。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420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1675万元,增长66.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75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支758万元,增长37.9%。

其他支出50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6.9%,比上年增支4934万元,增长3724.8%(主要是其他事业单位预发绩效工资支出5000万元)。

县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为: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901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3568万元(含专项安排329万元),转移性收入67931万元(含专项财力补助92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952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300万元,上年结转项目845万元,总收入为105654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25844万元,结算上解预计1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99万元,总支出为127575万元。收支品迭后,当年赤字21921万元,累计赤字40366.3万元。

二、关于2010年的财政工作回顾

2010年,全县财政工作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全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财政改革与发展也取得新的成效。

(一)收支规模持续扩大

五年来,全县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支出大幅增加。全县一般预算总收入从2005年的11469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0377万元,增长2.5倍,年均增速28.6%,其中:地税组织的税收总收入从4340万元增加到22700万元,增长4.2倍,年均增速39.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7005万元增加到29010万元,增长3.1倍,年均增速32.9%;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从43863万元增加到170075万元,增长2.9倍,年均增速31.1%。

2010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良好,突出表现两大特征:一是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幅达40.7%,位居全市第一;二是收入质量明显优化,税收收入增长84.4%,高于非税收入增幅75.7个百分点,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55.4%,比上年提高了13.1个百分点,在一般预算收入增量8397万元中,税收收入增加7355万元,收入增长贡献率达87.6%。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一是基本支出得以保障。2010年,在平稳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工作并实现适度提标的基础上,启动了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并统筹考虑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参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预发了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了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全面提高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待遇,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落到实处。

二是民生支出优先安排。全县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09688万元,同比增长30%,远远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十大民生工程”按年初计划要求总计需投入资金65010.87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6663.61万元),实际投入资金76197.5万元(其中:县本级安排7516.35万元),分别占年初计划的117.2%、112.8%,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项资金已全部到位。

三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交通道路建设,共计投入资金22586万元,确保了城区道路“白加黑”、二环线、天童大道建设、国省干道公路改造、通乡油路整治、通村公路新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实施。

四是大力培植后续财源。牢牢把握工业强县战略,以工业集中发展区为平台,以工业企业为载体,共计投入资金595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建设和扶持熊猫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超迪电器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发展,助推乐至经济,涵养财源税源。

(三)财政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体制改革。牢牢把握扩权强县财政体制改革契机,加强与省财政的工作衔接,在资金调度、项目争取、新增转移支付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全年省财政调度资金12.5亿元,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即财力补助)4113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县财政困难。

二是强化部门综合预算。围绕省厅提出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五个注重”,即:注重零基预算、注重保障民生、注重保压结合、注重公平公正、注重程序规范,精心编制部门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努力实现科学精细理财。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2011年全省要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目标,所有单位、所有资金、所有账户全部纳入大平台系统管理和支付。全县上半年就着手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并与省厅做好数据对接和系统上线,于11月试运行,12月正式运行,目前效果良好。

四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本着“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积极推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完善货物类集中采购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的新路子,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2010年,共完成采购项目284项,比2009年增加126项,实现采购金额4890万元,比2009年增加采购金额2950万元,增长152%,比预算节约资金544万元,节约率为10%。

(四)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及时足额兑现种粮农民补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在3月31日前,将全县粮食直补资金789.24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041.61万元全额兑现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是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由中国人保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对水稻、玉米、油菜、能繁母猪及育肥猪五个品种开展承保工作,财政全年拨付保费补贴资金973万元(其中:县本级81万元),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稳定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三是进一步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采取“从严自纠整改、从严执行政策、从严填报信息、从严审核把关、从严查处问题”五项有力措施,确保国家惠及农民、拉动内需的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全年兑现农民购置的家电41895(件)、11621辆汽车(摩托车)应享受的补贴资金2624.34万元,兑现率居全省扩权县第15位。

四是强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坚持“围绕产业搞建设、依托建设强产业”的思路,从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管理、体现农综效益等方面入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投资1031万元,在回澜、石湍两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全面完成,并荣获全省扩权县三等奖。

五是扎实推进现代农业项目。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范管理、机制创新,科学规划、集中成片,环境保护、循环生产,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投入财政资金2007万元,在天池、石湍两镇集中打造了生猪、玉米两大产业。

六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按照“以点带面、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整合支农项目、依托龙头企业,集中打造特色产业带,实施山、水、田综合整治,建设“通村通畅工程”, 推广循环生产模式,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打造了孔雀乡1000亩优质柠檬示范基地和150户生猪标准化示范户;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按照“治水、修路、调结构”的总体思路,建设了10个新村扶贫工程,扶助农村贫困人口5000人、占任务的100.5%,完成扶贫劳务培训605人、占目标任务的110%;争取上级扶贫连片开发资金100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1145万元,大力实施扶贫连片开发项目,采取“大力支持,打造亮点,形成品牌,示范带动”办法,确保实现“特色产业快速提升、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农户整体脱贫”的目标。

(五)财政监管措施有力

针对财政资金量大、面宽和点多的特点,综合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投资评审等业务手段,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完整、高效。

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开展收费年审工作,年审收费部门31个,收费单位136个,年审收费总额8350.74万元,年审《收费许可证》513个,占应审数的99.5%,其中:合格462个,占年审总数的90%,基本合格51个,占总数的10%,并根据规定及时取消、变更了劳动、教育等部门相关收费项目;重点清查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查单位26个,涉及金额242.07万元;全面检查非税收入入库情况,有力督促了25个乡镇500多万元非税收入及时入库,清理核实历年欠缴的1200多万元配套费,并逐项催收,确保全额入库。

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在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做好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的同时,对全县2007年—2009年度实施的农村能源沼气、中医项目、污水管网改造、教育排危等17类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农”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开展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是加强乡村债务监督管理。按照《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川农改办[2010]12号)的要求,对全县2005年12月31日前的乡村债务进行了逐笔逐项清理核实,并通过了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的专项复查,锁定了全县乡村债务,为下一步化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强公用经费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人、车、会、话、招待”等一般性公用经费的管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全方位的清理检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小金库”预防的长效机制,有效杜绝“小金库”的滋生和蔓延。

五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和投资评审工作。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规范财政支出行为,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责任,努力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能,加强对政府性工程预(概)算、招标等环节的评审,实现对财政投资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了建设项目预算编制,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了准确、详实的依据,节约了财政资金,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年共计评审基建投资项目179个,送审金额118370万元,评审金额104910万元,审减金额13460万元,审减率达11.4%。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一是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占比虽有较大提高,但与全省平均水平75.6%的比重相比,仍差20个百分点。二是财政支出压力大。公务员津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民生支出需求、基础设施建设、国省干道公路改造等支出需求,对财政形成“挤压效应”,财政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困难。三是债务化解难。由于多种原因,过去形成了12亿政府性债务,如何甩掉历史包袱、化解社会矛盾和防范财政风险,是必须面对的课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快发展来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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