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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召开《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闻通气会

来源:雅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0-12-15 09:58:54 浏览次数: 【字体:

从今年1月1日起至今,《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正式实施近1年。为更好宣传和展示贯彻落实情况,12月10日,雅安市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新闻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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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探索村级河长制的时间可追溯至3年前。2017年9月,出台《雅安市村级河长管理办法(试行)》,849名村级河长到岗到位;2018年初,为进一步明确村级河长法律地位,雅安市将《雅安市村级河长制条例》列入当年立法计划。

2019年9月26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雅安市酝酿两年多的《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获得通过。该《条例》不仅成为雅安市第三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更成为全国范围内首次对村级河(湖)长制较为系统的立法,填补了村级河(湖)长制的立法“空白”。

其间,包括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任命,改为村内连续居住1年以上村民、热心公益事业等符合条件人员均可选用;通过村级河(湖)长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乡级河长制办办公室→报告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分门别类予以处置方式,有效解决村级河(湖)长“管什么”“如何管”问题等在内的诸多举措,都为充分发挥最前端“吹哨人”作用,从源头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问题,提供了有力有效解决方案。

同时,自《条例》正式实施起,我市明确重点,不仅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的通知》《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建立了《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名录信息表》,更在各县区全面建立了包括村级河(湖)长选用、考核评价方案,以及考核办法等在内的配套制度,进而有力有序持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以落实经费保障,建立激励机制为例。今年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牵头对村级河(湖)长制工作经费保障、评价和奖励制度进行研究,为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尤其是石棉县,明确每年由县财政拨付30余万元,专项用于县内村级河(湖)长巡河补助发放,并通过配套措施的落实,有效激发了村级河(湖)长工作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条例》的落地落实。据统计数据显示,雅安市今年已总计落实村级河(湖)长制经费379万元。

会上,荥经县、石棉县、宝兴县与会代表,分别就配套制度建设、河(湖)长制经费落实、大溪乡烟溪口村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雅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代表,也根据各自相关职责对我市河(湖)长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探讨。

四川日报、雅安日报、雅安电视台等省市级主流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气会。

来源: 雅安日报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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