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有序推进《泸州扶贫志》编纂工作
按照《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志发〔2023〕5 号)文件要求和泸州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积极推进《泸州扶贫志》编纂工作。
一是认识到位,制定工作方案。市地方志办多次与市乡村振兴局对接,研商工作模式、编纂方案、经费保障等。6月,两部门联合印发《泸州扶贫志编纂工作方案》,对全市扶贫志编纂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厘清思路步骤。
二是争取重视,落实编纂经费。经费到位是开展地方志工作的基础,市地方志办多次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主动对接财政部门,项目经费得以顺利落实,为编纂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组建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扶贫志编纂委员会,由市地方志办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局长任主任,市地方志办、市乡村振兴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编委会下设编纂办公室,负责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出版等工作。
四是打好基础,精心编制纲目。在充分学习借鉴《甘肃省扶贫志》纲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志》纲目基础上,编纂班子结合泸州实际,抓紧编制《泸州扶贫志》纲目,力争科学全面、特色鲜明,为志书编纂搭好框架、打好基础。
来源:
泸州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