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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委常委会组织学习《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来源:汶川县史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3-02-20 10:05:41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17日,汶川县召开县委十三届第41次常委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和改进地方志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有力有序推进修志读志用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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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地方志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发展,是传承历史、赓续传统文脉的需要,是以史鉴今、把握新时代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挖掘资源、实施文化强县战略的需要,要增强做好新时代地方志工作责任感。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志”意识,不断深化“三个服务”,大力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一要抓准重点。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坚持存史修志、开发利用与宣传弘扬并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关心度,营造全社会持续关心、重视、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疏通堵点。要严格对照“一纳入、八到位”要求,把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保障地方志工作经费、人员编制等基本需求,为地方志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要攻克难点。镇志、村志编纂是新时代地方志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地方志服务乡村振兴及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手段,意义重大。各镇要坚持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镇志、村志编纂,力争2023年6月前完成9个镇、4个村的志书编纂出版任务。四是打造亮点。汶川县被列入全省第三轮县志编修试点县。县史志编纂中心要认真筹备、及时启动第三轮《汶川县志》编修工作,各部门要认真谋划、有序推进部门志编修工作,争当全州第三轮修志工作的“先行者”,更好实现“为国存史、为民修志”,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 汶川县史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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