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同意曾亭曦同志辞去公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1 09:55: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经研究,同意曾亭曦同志辞去公职。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1010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曾亭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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