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史料、保管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外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地方志办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型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取得了以下成绩。一是依法治志取得新成效。组成调研组分期、分批前往达州、资阳、内江、广元4个市,开江、渠县、乐至、安岳、威远、隆昌等县开展地方志工作执法调研,对三市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5〕9号)等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跟踪调研和督促检查。 二是“两全目标”取得新起色。规划编修的《四川省志(1986—2005)》93个分卷已终审验收75个分卷,其中已出版印刷40个分卷;《四川年鉴》实现(中、英文)双语出版。三是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方志馆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四川省方志馆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财评。成都市方志馆完成终审验收,并已开放试运行。四是信息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四川省情信息库”(四川省数字方志馆)建设。“方志四川”政务账号入驻“今日头条”,开通“方志四川”企鹅号。全省建成地情网站34个,数字方志馆(数据库)5个,新媒体建设29个。五是旧志整理取得新作为。《四川历代方志集成》(共四辑)全部出版。完成《西康通志稿》《刘赞廷·康藏图志36种点校》出版。完成《日本藏巴蜀珍稀文献汇刊》(第一辑、第二辑)《雅州府志》《金川妖姬志》等25部历代方志的整理出版。六是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新拓展。利用方志资源,积极编纂出版地情读物、教材、理论著述、工具书,《大唐西域记珍稀文献汇刊》《日本藏巴蜀珍稀文献汇刊》《成都精览》《蜀警录》等一批拓展成果编纂出版。
二、部门概况
省地方志办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省地方志办本年收入合计175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2.37万元,占79.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358.52万元,占20.4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减少90.01万元,下降4.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017年省地方志办本年支出合计175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36万元,占48.62%;项目支出541.01万元,占3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358.52万元,占20.4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减少90.01万元,下降4.8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2.3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56万元,下降1.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56万元,下降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6万元,占0.43%;科学技术支出1096.82万元,占78.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9万元,占11.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43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75.73万元,占5.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5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5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它社会科学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0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 支出决算为27.7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59万元,完成预算70.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4万元,占8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13.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地方志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89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励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办公室、其他省(市)来川交流及省内各市(州)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34万元,增长149.07%。主要原因是接待工作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地方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3万元,比2016年增加4.01万元,增长3.7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省地方志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支出和印刷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省地方志办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562.51万元,覆盖率达到3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管理和控制不够科学;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三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四是预算调整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健全绩效预算管理体系,规范理财行为;三是加快预算执行力度;四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五是加快第二轮三级志书的编纂进度,更好履行部门的社会职能。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4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0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1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抗震救灾志编纂出版 | 7 |
三级志书编纂 | 5 | ||
年鉴编纂 | 5 | ||
旧志整理 | 3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还未开展此项工作。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分)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年鉴社发行收入、入刊宣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基他项目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它社会科学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必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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