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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志稿编写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10-05-04 08:28:20 浏览次数: 【字体:

汶志办字〔2010〕3号

 

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

    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质量,2010年3月8~12日,全志编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初稿编写研讨会。全志编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负责人及编纂人员、方志专家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关于编纂工作情况的汇报,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会议一致认为,制定《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志稿编写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全志编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规范要求,对于编写初稿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围绕该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相关要求,拟订了《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志稿编写若干问题的规定》。

    经研究,现将志稿编写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请各单位据此做好当前的志稿编写工作。编纂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需要从全志角度进行统一、规范的问题,请及时与全志办公室沟通,以便适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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