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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乐山县志》(十六卷·首一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办 发布时间:2017-05-27 16: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龚传黻修,涂嵩等纂。龚传黻,湖北监利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嘉庆十五年(1810)任乐山县知县。涂嵩,江西奉新生员。

乐山旧为嘉定州治地,名龙游县,明初并入嘉定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升嘉定为府,置乐山县。因此旧有州乘而无县志,龚传黻上任后,拜访嘉定知府宋鸣琦时,鸣琦出示已刊之《嘉定府志》,并嘱纂修县志。龚传黻遂召集属官士子,设局举事,特请时在府中的涂嵩和安徽全椒人江之沛为总纂,将采访搜集来之史料礼订编次,于嘉庆十七年(1812)成书付梓。

 此志分十门四十八目,约14万字。因有府志作借鉴,编纂较顺利,内容所载与府志中有关于本县者无大差异。艺文门占三分之一强,约6万字。所收诗文自汉魏迄清代中期,与府志所载基本相同,多系历代骚人墨客题咏、记述凌云山、大佛以及岷江、青衣江等名山大川之诗文。自唐代李白、杜甫而迄清代宋鸣琦等人的著述均收录,宋鸣琦《重建九峰书院记》和《九峰书院条规》等文反映了清代嘉定府的文化教育事业兴旺发达之史实,较有史料价值。其他门类中,山川、古迹记述较详细,亦较有价值,境内唐宋名人留下的遗迹典故颇多。

 今存嘉庆十七年(1812)刻本和光绪十三年(1887)知县余元煜补刻本。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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