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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9:08:05

《乐至年鉴》(2010年卷)

发布时间:2017-01-06 14: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十四篇  人民生活

 

 

  

 

2010年,由县政府主导,全县投入财政资金6.5亿元,全面完成省、市下达9大项目74小项民生工程,群众就业、就医、安居、出行等问题逐步解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年发放农村低保23186户、36669人、2603万元,城镇低保6596户、13487人、2307万元。供养五保5417人,发放供养金975万元;解决医疗救助908.5万元、救灾救济653万元、优抚资金3000万元;兑现粮食直补789万元,农资综合直补5041.6万元,家电下乡补贴92915台(件)、1996万元,兑现汽车下乡4944辆、摩托车下乡15275辆,补贴资金259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寄宿生活费987.5万元,发放助学391万元,为义务教育介段免费提供教科书60995人。城市公共公交通安全、畅通无阻,市民出行方便。民用自来水、电、天然气全天候保证市民需求、均实行政府定价,保持相对稳定。主要食物粮、油、肉、菜货源充足,质量、价格基本稳定。城乡居民储蓄持续增加,年末储蓄余额达74.78亿元。商业网点、金融、保险服务网点遍布城乡。有线电视、国际互联网、手机等通讯服务覆盖面逾来逾宽。文化娱乐生活多彩,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群众就医不再难,疾病防控、环境卫生、城乡绿化、美化达标,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生活殷实,安居乐业,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农村居民生活状况】  2010年,全县农业人口714240人,占全县总人口83.5%。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441434万元,比2009年(下同)增长4.74%。农村居民人均总收入6955元,增长13.1%。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5201元,较上年4483元增加718元,增长16.0%。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生产经营性收入2819元,比2009年2382元增加437元,增长18.3%;非生产经营性收入2382元,同比增加281元,增长13.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33元,比2009年3069元增加564元,增长18.3%,其中:食品消费1967元,占消费支出54.1%,增11.4%;衣着支出109.5元,占3%,略减;居住支出470.1元,占13.0%,增84.1%;家庭设备用品支出188.0元,占5.0%,增21.3%;交通和通讯支出360.2元,占10.0%,增21.3%;文化教育娱乐支出150.5元,占4.0%,减少2.0%;医疗保健支出279.8元,占7.7%,减少0.6%;其他商品购买和服务支出108.1元,占3.0%,增加77.6%。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4.1%,比上年下降3.5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主要食品人均消费粮食178.2公斤,减少11.4%;油脂类3公斤,增9.9%;猪肉32.3公斤,增30.1%;食糖1.8公斤,增72.2%;酒8公斤,增23.0%。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7.7平方米,增0.5%,每个就业者负担1.27人,较上年减少38.6%。

本年末,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耐用消费品洗衣机74.5台,较上年(下同)增加8.0%,电冰箱32台,增100.0%,空调机2.5台,增66.7%,热水器11台,增37.5%,自行车51.5辆,减7.2%,摩托车29辆,持平,汽车(生活用)4辆,增300.0%,固定电话53部,增2.9%,移动电话119.5部,增20.7%,彩色电视机99台,增1.5%,黑白电视机21台,减2.2%,影碟机56台,增加9.8%。95%的农村家庭用上清洁水,98%的家庭饮用水有保障。生产生活用电有保障。

 

【城镇居民生活状况】  2010年,全县城镇居民144062人(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858302人的16.5%。居民收入明显增加。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增长较快。在岗职工年均工资25188元,较上年增长20.8%,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8597元/年,集体单位在岗职工20471元/年,其他单位17218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4198元,比上年增加1652元,增长13.2%;人均消费支出11517元,比上年增长13.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8%,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年末,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达102.5%。8大类主要消费中,除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下降外,其余7大类均呈上涨趋势,其中食品上涨2.6%、烟酒及用品上涨4.1%、衣着上涨2.7%、家庭设施及维修服务上涨1.1%、交通和通信上涨1.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上涨1.2%、居住上涨6.4%,本年人均居住面积30.4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17元中,食品4693元,与上年比(下同),增加40.7%;衣着1334元,增加9.2%;家庭设备及服务1177元,增加12.4%;医疗保健614元,持平;交通通讯1138元,增加12.1%;文化娱乐及服务952元,增16.5%;居住974元,减少10.0%;其他商品及服务633元,增加5.9%。本年主要食品消费量:粮食85公斤/人,增21.6%;油脂类9.6公斤/人,减少39.5%;猪肉56公斤/人,增加14.7%;酒2.8公斤/人,增48.9%;鱼类5.4公斤/人,减少16.3%。每个就业者负担2.0人,减少1.5%。

城镇居民耐用费品年末百户拥有量:摩托车4辆,洗衣机98台,增加3.2%;电冰箱92台,增加3.4%,微波炉32台,增加10.2%;彩色电视机151台,增加4.8%;空调器71台,增加2.9%;淋浴热水器82台,增加1.2%;组合音响15台,增加7.1%;家用电脑28台,增加16.6%;健身器1台;照相机13架,减少7.1%;摄像机6架;固定电话81台,增加1.3%;移动电话163部,增加6.4%;家用汽车5辆。100%的家庭用自来水,95%的家庭用上天燃气。

 

【人口与计划生育】  2010年末,全县总户籍309295户,比2009年(下同)减少2554户,减少0.82%,总户籍人口858302人,减少16637人,减1.9%;人口自然增长率-25.49%,减少22.06%。(含多年死亡应销未销的户籍人口,在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已据实注销);当年出生人口3884人,减少2337人,下降37.57%,人口出生率为4.48‰,减少2.63‰,符合政策生育率85.47%;当年死亡人口25972人,减少701.11%,人口死亡率为29.97‰,(含多年死亡未销户,已作注销的人口),增加26.53%。总人口中,男性447575人,占52.15%,减少1.85%,女性410727人,占47.85%,减少1.96%;农业人口714240人,减少2.61%,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3.22%,减少0.58%;非农业人口144062人,增加1.78%,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16.78%,减少0.58%。继续加强计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计生法律、法规和生育政策,全年批准再生育565例。坚持征收社会抚养费。全年征收社会抚养费4500万元。加强计生基础建设。立足基层,严格组级起报,完善乡(镇)、村、组三级人口信息网络,提高人口统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结合村组组织,强化计生队伍、组织计生协会会员,突出“四自”作用。按照“建章立制、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主题,打造了3个乡镇和6个村级群众自治示范点。在完成2009年12个新增中央投资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筹资200余万元,完成了新建劳动镇计生服务站450平方米和改建县计生指导站的建设项目。对“十二五人口质量现状”课题进行调研,完成相关问卷调查969份,摘录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计生指导站病历3000份。开展生殖健康普查20余万人次,各类免费节育手术8466例,全年无一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证和技术服务事故发生。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计生服务落实率100%,妇女综合节育率97%,育龄对象术后和药具随访率98.7%。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提高婚前参检率至61%,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率。本年开展婚前医学健康检查1102例,落实长效节育措施5817例,发放避孕套28万支,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7%。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付260万元,县财政按人均7.4元预算,投入计生事业经费641.58万元,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7597人,其中国家扶持对象6511人,省扶持对象1086人,发放资金546万元。全县有57832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其中新增奖励对象2493人,兑现奖励金165万元,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25个,投入帮扶资金150余万元,发放科技书籍1000册,帮扶计划生育户2500户,“三结合户”家庭收入同比增收30%以上。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修订完善了《人口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12.4万元,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死亡伤残,主动放弃生育指标、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和子女高考成绩优异的计划生育家庭99户107名。本年取销了石佛镇天神庙“黄牌”村,对2010年政策外生育严重的9个村(社区)和12名驻村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扣减了14个乡镇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奖4500元。对人口计生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最后两位的石佛镇、凉水乡未予评定等次。与计划生育目标和责任挂钩审核、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425个,否决17人(单位)。开展计生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平台在国家省、市、县报刊媒体刊发人口计生相关文章147篇,其中国家级17篇,省级47篇,市级29篇,县级54篇。年内核查流动人口各项信息2万余条,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档案1.8万余份。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等信息平台,协办婚育证312个,核查政策外生育对象48人,提交流动人口信息12229条,反馈信息4170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200余件,返乡流动人口自动接受违法生育处理200余例。本年,县委、县政府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一等奖”,县计划生育协会获得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授予的“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称号,县政府和县人口计划生育局获得国家计生委“全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县政府获得国家计生局授予的2010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2010年,全县有18830人在企业就业。其中签订劳动合同职工17642人,占企业职工总数的93.6%,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8795人,占就业农民工总数的85.6%。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2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114人,比上年增长3%,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26人;实现就业型企业就开发就业岗位收纳安置854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社区就业545人,增长1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审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379人,办理个体退休2095人,办理征地农转非人员退休2818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82件,结案81件,涉及劳动者892人。对184户企业进行劳动保障监察26次,接受咨询1860人次,立案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56件,结案156件。为760名劳动者追发拖欠工资等待遇293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930份,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障金78万元。全县有组织成建制输出劳务人员1353人。投入专项资金1134万元,对1271人落实了社会保险金。为1496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核准增加养老金447万元,人均增加149.3元/月,督促企业落实固定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50元。

2010年,纳入享受城市低保对象6596户、13487人,发放低保金2307万元,月人均补差142.4元;纳入享受农村低保对象23186户、36669人,发放低保金2603.77万元,月人均补差59.20元。纳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417人,支付供养金975万元,年内就增敬老院1所,就增床位60张。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助50239人“参合”,发放医疗救助金908.5万元,年人均医疗救助169元。

 

【救灾救济】  全年下拨自然灾害生产生活补助资金653万元,发放御寒棉被2000床(套)、棉衣4490件,帮助7.89万人次灾民解决了灾后生产生活困难。全年发放优抚资金3000万元,下拨“解三难”资金200万元。

 

【社会优抚】  2010年,对全县优抚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享受抚恤、定补、优待金等对象全部上卡直发。全年发放优抚资金3000余万元,送慰问金50万元,送水果、米、面、油等4000多斤,慰问品8000余件。

 

【惠民帮扶】  2010年,实施应急帮扶146人,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慰问困难群众332人,发放救助资金11.71万元。县委、县政府开展“送温暖”活动,安排慰问资金95.27万元,慰问困难户2663户;开展义诊2次,政策咨询服务活动3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年发放救助金106.98万元。

 

【助残扶残】  2010年,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全县扶贫开展总体规划,采取一系列措施,使900余名残疾人脱贫。有4609名城镇、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和五保供养范畴。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98例。推荐残疾人就业188人。走访慰问残疾人3296人次,赠送慰问金38.2万元。开展社会助残活动,88个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帮助残疾人760户,送大米4300公斤、菜油1600公斤,尿素肥8.6吨。全年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8期,对900余名残疾人每人免费赠送一组大白耳良种兔。

县志办

劳动就业

 

【机构概况】  2010年9月前,县单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仲裁与监察股、综合股、会计股等4个职能股室;下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2010年9月,县政府机构改革,原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资产、人员全部归并,设立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内设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流动与开发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障股、就业促进股、劳动监察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社保基金监督股。负责管理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人才交流咨询服务中心。

 

【劳动关系】  2010年,继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至年末,全县签订劳动合同职工17642人,占企业职工总数18830人的93.6%。其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8795人,占农民工总数10273的85.6%。用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了劳动纠纷。

 

【劳动工资】  随着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企业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保障部门不再组织企业调整职工工资,不干预企业工资分配,只负责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整,督促企业落实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各企业按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650元/月执行。

 

【退职退休】  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规定,严格退休审批手续。审批企业职工正常退休379人,办理个体退休2095人,办理征地农转非人员退休2818人,及时为退休(退职)人员落实了退休(退职)待遇。

 

【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0年2月,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文件精神,及时为1496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核准增加养老金447万元,人平增加149.3元/月,调整后全县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达到803元/月。失地农民和临聘人员参保时间较短,到龄退休后养老金每月仅400—500元左右,降低了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平均水平。

 

【劳动仲裁】  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年受理人事和劳动争议案件82件,结案81件,结案率98.78%,涉及劳动者892人,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  2010年,对三个工业园区184户企业进行拉网式劳动保障监察26次,接受群众劳动保障政策咨询1860人(次),立案受理劳动监察案件156件,结案156件,结案率达100%。先后为760名劳动者追发拖欠工资等待遇293万元,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930份,督促25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障费78万元。

 

【行政调解】  全年开展行政调解劳动保障矛盾和纠纷56件。其中:调解成功47件,占行政调解案件的84%,另9件按法定程度进入劳动仲裁。调解成功的47件劳动保障矛盾和纠纷中,涉及劳动者512人,涉及调解金额2750963元。

 

【人事和劳动保障宣传】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全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人事和劳动保障宣传。1月至3月,开展了就业再就业宣传活动。4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培训会,增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5至8月,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10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后,进行了失地农民、代课教师参保宣传。悬挂宣传标语10幅,创办专栏8期,制作展板9块,刊发简报36期,上报信息53条。参编“成渝之心·活力资阳——西部车城·节能之都·绿色资阳”大型宣传画册,上报“民生事业建设成就展“图片8张,重点宣传构建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成就,展示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风采。

 

【就业再就业】  2010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20人,与上年基本持平,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114人,比上年增长3%,其中“4050“等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326人,比上年略有增长;实现就业型企业新开发就业岗位吸纳安置854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社区就业545人,增长1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低于资阳市政府规定的4%以内的指标。

 

【就业培训】  以县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以红星、精英和世佳培训基地为依托,开设厨师、缝纫、计算机操作、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和商品营业员等6个专业对2009年新增的1366名失地无业农民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92.5%,实现再就业1114人。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70人,比上年增长2.5%,培训结业1070人,培训合格率为100%;实现创业培训330人,比上年增长14%,创业成功225人,创业成功率为68%;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80人,比上年增长22.6%。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市场竞争就业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职业介绍】  做好求职登记,收集用工信息,及时推荐就业。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对红叶、真诚、助友、柏果树、柏桷树等5家民办职业介绍所,全部归入县人力资源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职介中心为各类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成功1586人;有组织直接输出劳务1353人,同比增长3%;民办职业介绍所实现职介成功1652人。

 

【职业技能鉴定】  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就业准入工作。县成立职业技能鉴定站,聘请各类考评人员7人,完善考评制度和鉴定程度,为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者、大中专毕业生、跟随师学艺期满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708人。

 

【就业援助】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就业再就业。全年争取到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1134万元,比2009年增加了242万元。对1271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280.04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43人161.89万元,社保补贴460人252.07万元;解决3户困难企业社保补贴493人124.55万元;落实职介补贴1140人26.8万元;拨付职业培训补贴2308人116.48万元。为企业单位用人拨付社保补贴242人129.15万元,岗位补贴125人12.49万元;认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企业2户,落实贷款金额350万元,贴息11.65万元;扶持基层公共服务机构37个28万元。

 

【就业渠道】  2010年1月和7月,先后与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政府、成都龙泉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区域劳务合作,实现劳务输出389人。1—3月,人力资源市场先后成功举办了“企业用工大型招聘会、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大型招聘会、春风行动”等现场招聘活动,40余家企业提供30个工种6550个就业岗位供广大求职者选择,1739名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参加现场招聘,发放就业扶持政策资料和招工资料5000余份,达成就业意向551人,现场择业成功率达31.7%。8月至10月,按照省、市、县富士康成都项目群康科技人力资源招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组织全县25个乡镇有序开展群康科技成都项目员工招募工作,确保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后勤保障落实,印发招工宣传资料270余份,共组织738名员工参加了体检,686名员工参加了笔试和面试,成功输送435名员工到达深圳富士康培训学习,较好完成了富士康员工招募工作任务。

(县人社局)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2010年,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8893人(不含离退休人员),比2009年增长21.9%;征收基金24628万元,比2009年减少23.8%,减少原因是2009年无超龄人员一次性补交保费;为20563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9322万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38.3%、26.8%。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15666人(含离退休人员),与2009年基本持平;征收基金7275万元,比2009年略有减少;为5450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拨付养老金7829万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3%、8.3%。

 

【失业保险】  全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10537人,征收失业保险金233万元,对符合享受条件的102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9万元,发放失地农民保险金1580人590.08万元。

 

【医疗保险】  全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36287人,征收保费4399万元,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926万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3.4%、56%、2.2%;征收补充医疗保险费496.87万元,赔付472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69200人(含中小学生),征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1190万元,支付565万元,分别比2009年增长1.6%、30.8%、31.4%;征收补充医疗保险费245万元,赔付241万元。

 

【工伤保险】  全县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职工13489人,其中:农民工5386人;征收工伤基金207万元,为110名享受工伤待遇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基金145万元。

 

【生育保险】  全县年内参加生育保险职工8183人,征收生育金96万元,发放基金13.3万元。

 

【基金稽核】  采取书面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科学地对参加养老保险52330人、失业保险1682人、医疗保险32047人、工伤保险13489人、生育保险8183人进行了稽核和监督,基金按规定存入国有商业银行,帐款相符,收缴、支付、运营过程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未发现基金挤占、挪用现象,做到应收尽收,防止社保基金流失,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县人社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

 

【概况】  2010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三大目标,积极探索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本年,全县共出生6531人,符合政策生育5582人,出生率为7.54‰,自然增长率为0.84‰,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47%,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目标任务。

 

【计生管理】  2010年,继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首次征收率不变、坚持追踪核查、坚持部门配合、坚持区域协作,加强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全年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500余万元。组织开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法评估活动,执法质量、执行力度和实施效果做出了全面客观评估。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加大再生育对象抽查复核力度,全年批准再生育565例。2010年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被市法建领导小组评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和“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基层建设】  立足基层,严格组级起报,加强部门配合,完善乡(镇)、村、组三级人口信息网络,提高人口统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结合村组组织,强化计生队伍,组织协会会员,突出“四自”作用。按照“建章立制、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主题,打造了3个乡镇和6个村级群众自治示范点。12月,县计生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计生协会。

 

生服务】  2010年,在全面完成2009年12个新增中央投资计生服务站建设的基础上,筹资200余万元,完成新建劳动镇计生服务站450平方米和改建县计生指导站的建设项目。承担“十二五人口质量现状调研”课题任务。乐至作为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的课题调研项目承办县后,共完成相关问卷调查969份,到定点的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计生指导站摘录病历3000份,全面完成调研任务。认真落实生殖健康普查任务,开展“三查”20余万人次,各类免费节育手术8466例,全年无一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技术服务事故发生。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100%,妇女综合节育率97%,育龄群众术后和药具随访率98.7%。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做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工作,提升婚前参检率至61%,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率。举行“优生促进”工程启动仪式,成立了乐至县生殖健康医院和成都计划生育指导所分院,建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信息库,探索了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新举措。全县共开展婚前医学健康检查1101例,建议因疾病暂缓生育小孩对象5例,成功治愈不育不孕症4例。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全面落实。各乡镇服务站设立了知情选择室和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柜,向群众广泛宣传各种避孕节育方法,全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5817例,发放避孕套28万支,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97%。

【落实计生政策】  2010年,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拨付260万元,县财政按人均7.4元预算,投入事业经费641.58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全年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7597人(国家扶助对象6511人、省扶助对象1086人),发放资金546万余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到2010年,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目标人数393人,发放扶助金44万余元。全县有57832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其中新增奖励对象2493人,发放奖励金165万余元。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25个,投入帮扶资金150余万元,科技书籍1000余册,帮扶计划生育户2500户,“三结合”户同比增收30%以上,均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增收目标。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修订完善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12.4万余元,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父母死亡伤残、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因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和子女高考成绩优异的计划生育家庭99户107名。

 

【计生综合治理】  加强计生工作领导。2010年,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主要领导履行“一把手”职责,坚持每季度定期听取一次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重要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切实督促计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9.25”期间,县委书记封安在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年座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在家的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全部到会。加强挂联。经常召开联席会,加强部门配合,推动计生工作协调开展。县级领导定期不定期到所联系乡镇督查指导计生工作,与困难乡镇的党政第一责任人找原因、添措施。责任落实。每月定期对省统计监测点和市重点监测乡镇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监测工作质量。坚持平时检查、年终检查、专项检查与信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计生工作经常性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检查情况真实准确。逗硬“一票否决”。2010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取消了石佛镇天神庙黄牌村,对2010年政策外生育严重的9个村(社区)和12名驻村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减14个乡镇2010年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奖共计4500元。对人口计生综合目标考核中排名最后两位的石佛镇、凉水乡未予评定等次。对全县各级审核。个人和集体2425个,否决17人(单位)。

 

【计生宣传教育】  2010年,多渠道、多平台在国家、省、市、县报刊媒体刊发人口计生相关文章147篇。其中在国家级报刊刊登17篇,省级报刊刊登47篇,市级报刊刊登29篇,县级刊物刊登54篇。建立了魅力新城人口文化中心、时都人口文化乐园、孔雀寺村及乐黄路人口文化长廊、桃园人口文化农家乐、帅乡广场人口计生宣传栏等一系列精品人品文化宣传阵地。开展“三下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全年投入宣传教育经费170多万元,达到人平1.7元,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以“9.25”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年为契机,举办了乐至计生30年成果展。开展“青春献国策,辉煌计生路”演讲比赛,县优胜选手廖艳到市参赛获得第一名。征集典型故事与先进人物事迹58篇、优秀图片3000余张,召开各种座谈会28场,慰问计生干部和计生家庭代表300余人。金顺镇公寺镇村独生子女家庭陈炳锡的故事,被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采用,陈炳锡同志先后3次到省、市、县的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统一制发汇编《流动人口工作管理规范手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2010年共核查流动人口各项信息2万余条,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档案1.8万余份。加强与成都、广东、云南等地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协作。通过信函、电话以及信息平台等方式,协办婚育证312个,协助核查政策外对象48人,通过平台提交流动人口住处信息12229条,反馈信息4170条,帮助群众解决具体困难200余件,返乡流动人口自动接受违法生育处理200余例,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开展“三查一治”服务工作,全年上门服务7000余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1000余例,基本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天池镇成立了3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立了流管站,投入10万余元完成了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服务以及规范化管理等工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民政工作

 

【救灾救济】  2010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实行了述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制度和“三榜”公示制度,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提质扩面。本年,纳入享受城市低保保障对象6596户、13487人,发放低保金2307.33万元,月人均补差达到59.2元。

全县纳入五保供养的五保户有5417人,占总农村人口的7.2‰,新增五保208户、208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金975万余元,月人平150元以上。37所敬老院(20个五保定居点)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923人,集中供养率35.5%。2009年动工新建的石湍、劳动、佛星、良安、石佛、高寺镇6所省二级敬老院,已投入使用。年内新建成中和场镇敬老院1所,新增床位60张。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预算,稳定了管理队伍,促进了敬老院良性发展。修建的县福利院主体工程已竣工,附属工程和内部设施正在完善中。

实行城乡医疗救助,资助50239人“参合”,资助参合费100.48万元;“一站式”服务体系全面投入运行。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908.5万元,年人均医疗救助169元。

加强查灾、救灾、报灾工作。全县受冬干春旱自然灾害影响,因灾造成受灾人口达30.1万人,农经作物受灾面积2.54万公顷,成灾面积2.23万公顷,绝收面积0.3万公顷,群众饮水困难3.85万人,直接经济损失15873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8998.3万元。针对灾害损失,开展“送温暖、保民生”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和度过冬春荒生活困难,全年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653万元,采购御寒棉被2000床(套)、棉衣4490件,帮助7.89万人次灾民解决了灾后生产生活困难。“5·12”灾后重建及特殊党费助贫工作圆满完成。加强7.5、7.26、8.21洪涝灾害重建工作,完成重建113户。开展各类慈善捐赠活动。为海玉树灾区募捐款项38万余元,为甘肃舟曲及四川泥石流灾区募捐款项15万余元。继续对1957年底参加革命工作的、在1961年至1965年6月9日前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给予定期救助,为六十年代初期精简退职老职工8160人次上卡发放定期定量救助金109.68万元。对1966年12月参加修建成昆铁路的亦工亦农分布在21个乡镇的伤残民工117人发放补助金7.7万元。

 

【基层政权建设】  2010年,全县有社区居委会26个,全部实现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目标,落实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治安、文化、卫生和劳动保障“四进社区”逐步完善。全县602个村民委员会、26个社区居委会完成了第8届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一次性选举成功率99.8%。开展4个难点村的治理,进一步充实村务公开内容,完善民主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民主管理长效机制。

 

【退伍安置】  2010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01名,其中回农村安置298人,城镇安置对象103名。回农村安置的采取介绍就业、鼓励创业、扶持生产、培养农村基层干部和自谋职业等方法,全部妥善安置,安置率100%;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94%。

 

【抚恤优待】  2010年,对全县优抚法规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抚恤、定补、优待金等全部上卡直发。落实了抚恤、定补、优待金规定新标准,新批准22名带病回乡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审定了20名人员要求调评残人员资料,4名人员符合要求评残,对8名退伍残疾军人残情进行复查认定。上报评残资料合格率达100%。将138名1—6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5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4800多名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全年发放优抚资金3000余万元,其中优抚对象自然增长机制经费175万元,下拨“解三难”资金200万元;发放优抚医疗补助资金108万元。建立“安身工程”、“扶优自立工程”。为90户重点优抚对象无偿赠送30—40公斤仔猪180头和每户饲料200斤,同时送去养殖、种殖技术资料、书籍等200余册。

 

【双拥工作】  2010年,围绕巩固省级双拥先进县,争创双拥模范县工作目标,年初由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常委(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双拥工作,并对全年双拥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4月,县委、政府调整和充实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封安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到双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成立双拥工作机构和服务组织,落实场地、人员和经费。印发双拥宣传资料24000余份、知识竞赛答卷3500份、简报8期;在县城主要街口、交通要道设固定双拥宣传标牌12块、墙标等标语千余幅;军民联欢文艺演出8场;在车站、医院、银行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了“军人优先”、“军人免费”标牌。军地双方开展“活动月”、“活动周”,军地共建,互办实事。春节、“八一”期间,县几大班子领导及各单位、乡镇领导与驻乐部队和优抚对象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3650人,落实解“三难”经费150万元,送慰问信42000份,慰问金50万元,水果、米、面、油等4000多斤,慰问品8000多件。

 

【烈士陵园管理】  抓住开发红色旅游契机,加强对烈士陵园主要设施、道路、绿化等改造和维修管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全年接待到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群众20000余人次。

 

【军干所管理】  继续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军休人员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政治文化生活;本年组办了资阳市军休人员门球运动会。

 

【地名区划】  2010年,完成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工作,新录入地名词条3340条。创建省级(乐至—安岳)平安边界线1条,全面完成了简乐线边界联检工作。

 

【婚姻登记】  2010年,办理结婚登记4808对,补办1937对,办理离婚登记1091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本年创建了四川省婚姻登记规范窗口单位。

 

【救助管理】  2010年,构建了城乡结合、防救并举,城乡一体化救助新格局。共接送受助人员519人,其中:男性403人,女性116人。儿童51人,老年人75人。做到了应助尽助,救助率100%,未出现任何事故。办理收养登记23件,合格率100%。

 

【民间组织管理】  2010年,指导47个社团和7个民办非企业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建立诚信自律机制。开展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治理社团“小金库”工作受到市局表彰。配合公安部门对各类社团组织进行了清理整顿,进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率100%,年检率100%,整治率100%。

 

【殡葬改革】  贯彻《殡葬管理条例》,加快民间丧葬陋习改革步伐。坚决制止违规土殡葬,推行“阳光殡葬”,提高火化区火化率。加大公墓整治力度,禁止炒卖墓位,促进公墓建设向节约型、生态型、经济型、规范化发展。开展殡改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坚持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殡葬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农民转变旧观念,提倡厚养薄葬。全年出动宣传车到各乡镇巡回宣传60余天,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书写、张贴标语300余条,召开全县殡改工作会3次,片区殡改工作座谈会6次,各乡镇召开殡改工作专题会48次。举办殡改法制培训班3期,有200余人参加培训;乡镇领导发表电视讲话90多次。县、乡镇、村均签订了殡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奖惩办法。全年查处违法土葬案件3325件,查处率达85%以上。清明等节日期间,加强殡仪馆、公墓安全管理,制定了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未发生任何事故。抓殡仪馆行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窗口活动,热情周到地为丧家服务,丧家满意率达到96%以上。加强城区丧葬吊唁活动管理,规范了丧葬用品市场。与县城管、县工商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天池镇城区内开展殡仪活动;同时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各街道反复播放公告内容,发放宣传资料,给丧家解释政策,收到较好效果。本年到殡仪馆举行悼念活动的丧家达70%,减少了噪音和污染,广大群众反应很好。开展惠民殡葬活动。为五保户、特困户、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下岗人员减免基本殡葬费用20多万元。在殡仪馆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给丧葬对象减免火化费、运尸费、冷冻费等6万余元。全年火化遗体1037具,火化率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火化安全、无事故。

 

【老龄工作】  2010年,逐步完善乡、镇老龄工作机构,发挥老年协会作用,指导基层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本年组建老年协会3个,建立和完善了老龄工作网络。加强老年大学建设。生源由原来的80人增加到500余人。宣传《老年法》,做好老年维权工作检查,督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兑现,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由过去的100元/月提高到2010年的200元/月,改善了百岁老人生活。落实了508人农村特困老人的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解决了1户特困老人住房难问题;对全县高龄老人进行了调查,确认本年100岁老人54名,95岁以上老人1080名,并做好受灾孤老救助工作。全年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4320个;接待老年人来访286人次,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项目对接】  2010年,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拉动内需契机,向省市汇报民政建设项目,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全年共争取到国省各类资金1.27亿余元,其中慈善捐赠等各类项目资金3270余万元。

(县民政局) 

 

残疾人事业

 

【概况】  县残联成立于1989年,1996年升格为一级局。2010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纪检组长1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宣传教育股长1人,康复股长1人,就业服务所副所长1人。理事长由组织部考察,县委常委会通过,残疾人代表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2010年,县委、县政府对残疾人事业高度重视,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认真履行“服务、代表”职能,用真情和责任感做好残疾人工作,从抓基层组织建设入手,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已有900余残疾人脱贫。有4609名城镇、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低保和五保供养范畴。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498例,较好地改变了残疾同胞的生活状况。全县举办残疾人技术培训8期,参加培训900人,通过与县内外企业联系,多数已走上工作岗位。采取多渠道推荐残疾人就业188人,较好地稳定了他们的生活状况。残疾人维权工作日趋加强。县政府出台一系列残疾人优惠政策,较好地解决了残疾人面临的各类实际问题。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办以聋哑校为骨干的残疾人特教班,形成残疾人随班就读等多层次特殊教育格局,全县适龄残疾人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树立扶残助残良好风尚,在全县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600多件,走访慰问残疾人3296人次,赠送慰问金(含慰问品)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帮扶残疾人760户。

 

【残疾人法规宣教】  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系列法律、法规宣传。订阅《三月风》80份、《中国残疾人》80份、《爱心》、《华夏时报》1份等工作刊物,分送县四大班子领导、县残工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残联学习宣传。印发《残疾人保障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向社会散发。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对残疾人法律法规、扶残助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将残疾人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分发到县乡各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形成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社会助残】  利用“春节”、“元旦”、“全国助残日”等活动开展为残疾人送温暖、做好事的走访慰问活动。全县共走访残疾人3296户,送去慰问金38.2万元、大米4300公斤、菜油1600公斤,尿素8.6吨。干部职工向“光明工程”捐款3万元。有88个县级单位结对帮扶残疾人200余户,帮扶资金16余万元、大米120公斤、化肥3.1吨等物资,25个乡镇、480名干部继续结对帮扶贫困残疾人560户,帮扶资金4.68万元。

 

【残疾人培训与就业】  加大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推荐188名残疾人到乐至玉源鞋厂、资阳市征峰鞋厂、资阳正力实业有限公司、北郊肉联厂等福利企业就业,120名残疾人个体开业。发展盲人按摩诊所6所,16名盲人从事按摩工作,其月收入达到了1000元以上。开展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训8期,对900余名残疾人免费进行养羊、养兔、养蚕等实用技术培训,并为每人免费赠送一组大白耳良种兔。乡镇和有关单位对1000名残疾人进行了养殖业、缝纫等职业技术培训,使残疾人掌握了更多更先进的科技知识。

 

【残疾人康复】  2010年,为498名白内障患者较好地实施了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专人专车送8名肢体残疾人到省假肢厂安装了长江普及型大、小腿假肢,为低视力配戴助视器11人,家长培训3人。肢体残疾人系统化康复训练9人。举办学龄前聋哑儿童培训6人,聋儿家长9人,为贫困聋儿配助听器3个。举办学龄前智残儿童培训9人,儿童家长4人。为残疾人供应用品用具21种290件。

 

【残疾人教育】  将残疾人特殊教育纳入“两基”教育规划,进行目标管理,基本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的格局,全县义务教育随班就读150多人,入学率达98%。残疾考生凡上录取分数线的100%被各大专院校录取入学。为7名被录取的残疾考生和残疾人家庭考生发放助残奖学金8000元。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2010年10月15日,县残联举办第五届残疾人卡拉OK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5名。同时选送6名残疾人参加资阳市第五届卡拉OK赛和6名残疾人参加了资阳市第四届舞蹈大赛。

(县残疾人联合会) 

 

惠民帮扶

 

【概况】  县惠民帮扶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07年9月7日成立。属全民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10年,惠民中心坚持以“真心爱民、真情为民、真正惠民”为服务理念,实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中心建有“四大服务阵地”(惠民门诊、药房、超市、图书信息)。建有困难职工帮扶、再就业援助和小额信贷政策咨询、残疾人服务、民政救助咨询、日常募捐接受、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妇女权益保护、青少年事务服务、农民工维权等11个窗口。中心以传递温暖、汇集民意、扶贫济困为主要职责,坚持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着力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活难、就业难、子女上学难、维权难”等实际问题提供全方位、多渠道服务,为更多的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帮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惠及到每一位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惠民帮扶中心——困难群众温馨之家的温暖。

   

【惠民服务】  2010年,惠民帮扶中心实施应急帮扶146人,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慰问困难群众332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1.71万元;在县委、县政府春节“送温暖”活动中,全县共安排慰问资金95.27万元,慰问困难户2663户;开展义诊2次,政策咨询服务活动3次,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06.98万元,其中发放应急救助资金9.83万元。

 

【应急救助】  中心全年进行生活救助68户,共发救助金16500元;医疗救助50户,共发放救助金71600元;教育救助28户,共发放救助金29000元。其中3月开展了“阳春三月送健康”活动,到双河场乡敬老院为39位老人开展义诊,为他们免费用药并送慰问品折合人民币1500余元;开展“计生三结合”,为30户帮扶对象提供价值3000元的化肥;5月,为50名残疾人发放菜油、挂面等物资折合人民币10000余元;6至7月,开展华夏爱佑万科集团慈善基金会资助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项目,17名患者获得医疗费资助2万元。该项目总共资助34万余元。年终,惠民中心为龙门乡断石岗村27户困难群众送去大米、食油、棉被等物资折款5000余元。

 

【筹资助学】  2010年8月,县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全县共资助困难大学生430名,其中县惠民帮扶中心帮扶14人,发放助学金12500元,促成超迪电器实业公司、市烟草专卖局、信用联社、简阳空分集团、资阳永成劳务开发公司与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55人,资助金达74400元。10月,接受浙粤投资有限公司对乐至县20名特困学生爱心捐助,每人800元,共16000元。

(县惠民帮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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