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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办第一季度通报问责情况及全省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6-20 09:1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办公室(秘书处、综合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14号)相关工作要求,我省对被通报的政府网站进行了问责处理。同时,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核查。现将问责处理情况和第二季度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办第一季度通报及问责情况

5月下旬,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2017年第一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我省自贡市“自贡外事侨务旅游政务网”、巴中市“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分别因站点长期无法访问、多个栏目为空白被通报为“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雅安市“石棉之窗”网站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被点名通报。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分管负责同志对自贡、巴中、雅安3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及问题网站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中约谈,责成3市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问责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自贡市“自贡外事侨务旅游政务网”责任单位为自贡市旅游发展委。该委责令其分管副主任书面检查,并调整其内部工作分工;对网站管理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工作岗位;责令两名具体经办人员书面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

巴中市“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责任单位为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主要负责同志被平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约谈,并在全市政府网站整改专题会上公开检讨。平昌县监察局对具体运维人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完成初核,进入立案审查阶段,处理意见正按程序报批之中。
  雅安市“石棉之窗”网站责任单位为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石棉县纪委(监察局)对县政府办原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处分。石棉县政府办对具体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二、第二季度全省抽查情况

(一)抽查总体情况。第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从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1600家政府网站中随机抽查了486个网站,占全省政府网站运行总数的30.4%,总体合格率97.5%。除泸州、绵阳、内江、达州、阿坝、甘孜等6个市(州)外,其余15个市(州)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集约化建设情况。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二季度,全省共计关停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226个,目前全省除成都、内江2市外,其余19个市(州)已将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全部关停。80%以上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已按要求将部门网站迁移至省级政务云。

(三)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7年四川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将“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或自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情况”纳入评估内容并加大相关分值,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监管工作。二季度,各市(州)将本地区抽查改为普查,抽查范围全覆盖,省直各部门从二季度起建立季度自查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僵尸”“睡眠”网站仍然存在。本次抽查12个不合格政府网站中,“绵阳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中国•内江水产渔政网”等2个网站栏目长期不更新,“泸州市扶贫与移民网”“中国红原”等5个网站空白栏目较多。抽查发现,个别网站首页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致使系统内网址长期无法访问,如“泸州市司法局”“内江市红十字会”“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网等。

(二)办事服务事项要素有待完善。第二季度重点对省级电子政务大厅行政权力事项、省级电子政务大厅(网上办事)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展示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个别省级部门存在办事服务事项要素缺失、未提供表格下载,以及办事服务事项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三)重要信息转载和网站纠错留言办理不及时。国土资源厅、省人防办、省农科院、中测院、省残联等省级部门,成都市青羊区、德阳市什邡市、凉山州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未按要求在首页开设重要信息转载专栏。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法制办、省冶金地质勘查局、省农科院、中测院、省供销社、省残联等省级部门,绵阳市游仙区、广元市利州区、凉山州布拖县、美姑县等县级政府门户网站未按要求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截至6月10日,我省今年共收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办网站纠错留言251条,办结率超过99%。其中有19条留言办理超过规定时限,如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凉山州“中国会理”网站纠错留言办理时间均为一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学习贯彻。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作为当前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或集中培训,准确把握新时期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全面落实政府网站职责分工、开设整合、功能定位、集约共享、创新发展、安全防护和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行和维护。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建立完善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加大网站日常检查和公开促改力度,杜绝应付检查突击发布。要定期对办事服务事项的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服务事项取消下放或办理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更新相关信息。要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全面排查防风险,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要认真开展季度普查或自查,彻底清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内填录不规范、不准确的网站信息,加大对“僵尸”“睡眠”“瞒报漏报”“违规关停”等问题的检查整改力度,第三季度普查或自查情况于9月10日前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力度,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关停工作;对无力维护、问题多发的市级部门网站,由各市(州)向省政府办公厅书面报备后可申请关停,并将相关内容迁移至市级政府门户网站。省直部门要继续做好部门内设机构网站整合工作,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个网站。要加快构建政府网站集约化技术平台,已建成的要有序推进政府网站迁移工作。

(四)认真做好重要信息转载和网站纠错留言办理等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网站和省直各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要建立健全“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机制,及时处理并回复网民留言。各市(州)要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纠错留言办理的督促指导,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网民留言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和审核流程,对因答复质量不高被省政府办公厅退回重办的,要及时督办整改。

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各有关市(州)和省直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要约谈问责,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全省政府网站运行和抽查情况

   2.2017年第二季度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府网站名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9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来源: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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