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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命名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9地已启动创建工作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19 17:56:50 浏览次数: 【字体:

四川日报讯(记者 任鸿)我省将命名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省安委会近日印发的《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明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范围为副省级城市及所辖行政县(市、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每年评价命名一次,获得命名的城市每三年复评一次,未通过复评的撤销命名并摘牌。

根据《办法》,参评城市要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完善城市安全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基础保障、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同时,规定了“六不评”:在参评年及前5个自然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在参评年及前3个自然年内发生重大事故灾难的;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因城市安全有关工作不力,被上级党委、政府、安委会约谈、通报的;国务院安委会及国务院安办、省安委会及省安办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已获得命名城市被撤销命名未满2年的;在参评年及前1个自然年内,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药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或因工作不力导致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损失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不宜参评的情形。

省安办还印发《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版)》,设6个一级项、16个二级项、49个三级项。每项都有对应分值,共100分,覆盖城市安全规划、运行、管理等方面。

目前,成都市新都区、攀枝花市东区、江油市、隆昌市、阆中市、宜宾市南溪区、广安市广安区、中江县、汶川县等9个县(市、区)已启动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来源: 四川日报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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