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揭秘!谁在为当代四川修志写史 原来是他们

来源:川报观察记者 黄大海 钟振宇 发布时间:2020-08-21 19:30:27 浏览次数: 【字体:

78a6570d22b549058d016497749e5fcd.png

川报观察记者 黄大海 钟振宇

作为“国家记忆”,地方志编修在我国已有3000多年历史。新中国成立后,地方志作为官修志书,肩负着记录历史、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修志写史,在当代巴蜀,究竟是谁在做、怎么做?8月21日下午,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陶利辉在作客省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时,向公众介绍了这些让公众好奇的信息。

地方志工作,它是党委政府基础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地方志、地方年鉴的规划编制、动员组织、审查验收、督促指导、考核奖惩、表彰评比等工作。地方志工作是国家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泽后世的公益性基础文化事业,现已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系统工程。

“目前,四川全省各地都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但这个工作格局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陶利辉说,1960年6月,省委决定成立四川省省志编辑委员会,省长李大章兼任主任,开始新方志编修工作。1972年,四川省省志编辑委员会被撤并入四川省社科院。1981年,中共四川省委决定恢复成立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这一年是四川新方志发展的转折之年,自此起,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均由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担任。2015年,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更名为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目前,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均建立健全了地方志工作机构,全省上下构建起了政府修志、政府审志的良性格局,为新方志编修提供了组织保障。

陶利辉说,在强化组织保障的同时,四川通过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确保工作落实:一是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二是在机构改革中注重职能体现;三是及时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对地方志工作提出阶段性要求。

其中,在立法上,2003年7月,《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全国首部地方志工作法规,比国务院通过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早3年时间。2018年省级机构改革中,省委编委将“史志编纂”职能列入涉改部门“三定”范畴,依法治志格局逐步形成。

60年来四川地方志编修取得的丰硕成果。2000年左右,四川完成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修,全省编纂出版志书10280部10348册。第一轮《四川省志》编纂出版,结束了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以后,184年四川无完整编纂出版《四川省志》的历史。四川民族地区部分县志的编纂出版,结束了这些地区有建置以来无志书的历史,填补了历史空白。

“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我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起始于2006年,今年是收官之年。”陶利辉说,就省级志书讲,第二轮《四川省志》全书规划92个分卷,内容涵盖1986—2005年20年间四川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在编纂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先后6次发文就组织领导、工作部署等提出明确要求。据不完全统计,112个省直部门(含中央驻川单位)、特色志承编单位直接介入资料收集或志稿撰写、审稿人数超过5000人。

第二轮《四川省志》7月底已完成92部分卷终审验收,近期陆续交付出版;市县两级志书编修接近尾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趋于常态化。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底,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及2020年卷地方综合年鉴将全部公开出版,目前,全省各级地方志部门正在抓紧推进这项工作。

来源: 川报观察记者 黄大海 钟振宇
终审:何晓波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