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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

来源: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1-10-18 17:00: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在全省分步开展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的部署和自贡市地方志办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10月11日,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订出台《荣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印发县内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工作。

《方案》提出要充分认识编纂乡镇(街道)、村志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荣州、保留乡愁记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把编纂乡镇(街道)、村志作为重要抓手,通过志书编纂,系统梳理和总结乡镇(街道)、村庄发展改革历程,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展现地域文化特色,留下乡愁、传承乡俗,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建设家园的热情。

《方案》明确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符合条件的村都要开展志书编纂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开展村志编纂工作,鼓励编纂社区志。其中,国家评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住建部等部门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及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特色名镇、名村于2025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于2026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其余乡镇(街道)于2028年底前完成编纂任务。

《方案》强调县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检查和业务培训,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检查通报制;要求按乡镇(街道)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各方支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将志书编纂工作纳乡镇(街道)的总体工作部署,确保志书编纂质量。

《方案》特别对编纂经费进行了落实,即开展乡镇(街道)志编纂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作经费12万元,开展村志编纂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作经费10万元,不足资金由乡镇(街道)自筹解决。

来源: 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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