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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共机构节能减碳走在全省前列

来源:乐山市委党史和地志研究室供稿 发布时间:2021-09-28 15:45:18 浏览次数: 【字体:

在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公共机构既是重要的能源消费者,又是节能减碳工作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引领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重要窗口。乐山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头雁”作用,节能减碳取得积极成效,走在全省前列。

“十三五”期间,通过涵养节能意识、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改三大举措,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3.6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6.19%,人均水耗下降10.86%,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国家级“能效领跑者”,全市共有245家公共机构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委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全市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9万平方米,建成太阳能光伏热水项目9个,电梯回馈项目5个,雨水回收项目3个,空气源热泵项目8个,有效减少公共机构碳排放。

“乐山是能源消费大市,节能降耗降碳减碳要从你我做起。通过前期活动,全市有37万余人次参与‘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光盘打卡’,机关食堂餐厨垃圾总量下降近30%,从源头上实现了垃圾减量。”市机关事务局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乐山将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协同推进节能降耗和降碳减碳,积极组织实施低碳引领行动、绿色改造行动、能源替代行动、垃圾分类行动、绿色办公行动、反食品浪费行动公共机构节能“六大”行动,激发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带动家庭和社会共同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贡献。

来源: 乐山市委党史和地志研究室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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