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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在北京召开

作者:周勇进 来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7-04-11 11:04: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4月9日上午,《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征求意见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冀祥德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邱新立主持会议并作总结。河北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洪进,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原主任李茂盛,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洪民荣,湖北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文坤斗,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陈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小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廖运建,当代中国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主任李正华,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向燕南,北京市地方志学会副会长罗保平参加会议。

冀祥德讲话

冀祥德讲话

冀祥德首先对各位专家参加此次征求意见会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介绍了起草《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他指出,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编写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把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这是地方志拓展功能、扩大平台、围绕国家中心工作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机遇。中指办对这项工作的推动高度重视,此次起草的《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讨论稿)》是对中宣部要求地方史编写要加强与地方志工作机构沟通协调,统一规范管理的具体贯彻和落实。目前该文本还处于起草阶段,所以希望各位与会专家站在全国地方史编写的高度,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学术专长,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找问题挑毛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制定全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邱新立讲话

邱新立讲话

邱新立介绍了《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讨论稿)》的起草构想和过程,希望大家对文本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框架和内容各抒己见,充分发表意见。他在总结中指出,思路要碰撞才能产生火花,今天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很有针对性,由于此次的讨论稿还很不成熟,在修改中要进一步明确该文本的定位,完善具体内容,最终使之既能规范地方史编写工作,又能为各地贯彻实施提供应有的空间。会后中指办将认真梳理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文本的定位、内容、框架、语言等进行修改完善,以实实在在地推动地方史编写工作。

杨洪进发言

杨洪进发言

李茂盛发言

李茂盛发言

隋岩发言

隋岩发言

洪民荣发言

洪民荣发言

文坤斗发言

文坤斗发言

陈波发言

陈波发言

马小彬发言

马小彬发言

廖运建发言

廖运建发言

李正华发言

李正华发言

向燕南发言

向燕南发言

罗保平发言

罗保平发言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关于做好地方史编写工作的若干规定(讨论稿)》全面、系统、详细,制定地方史编写规定意义重大,为今后地方志事业的扩展提供了很好的平台。与会专家分别从框架、内容、文字等方面对规定讨论稿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 周勇进)

来源: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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