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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方志中国 发布时间:2023-04-24 14:06:5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指办字〔202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


为进一步全面准确掌握全国地方志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地方志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2023年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表,请认真贯彻执行,组织做好本地地方志系统的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涵盖全国地方志系统2022年出版成果及业务开展情况等统计。具体见附件1—8,共8大类17张表。

二、统计方式

此次统计采用线上形式填报。请各单位通过“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上报平台”(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在线服务→在线统计),使用分配的单位账号进行填报。或通过下载excel表(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在线服务→在线下载)填报后,使用单位账号导入系统。

三、人员培训

为做好统计工作,中指办将于2023年4月26日举办2022年度全国地方志系统统计工作培训班。培训采用现场会议+收看直播的形式,培训主会场设在国家方志馆(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各地通过云视频会议室(“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系统)收看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并于4月24日前将培训的参会人员报名回执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报名回执电子版(附件10)可在中国方志网(www.difangzhi.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请各地方志工作机构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有关统计数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中指办。填表样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9。

(三)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以往统计工作的成功经验,确保统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联系人:黄冠潼  闵洁

电 话:010-65275932

邮 箱:xxc-dfz@cass.org.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3001室

邮 编:100021


附件: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来源: 方志中国
终审:罗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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